•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观点·专栏
  • 5:公司
  • 6:市场
  • 7:市场趋势
  • 8:开市大吉
  • 9: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10:信息披露
  • 11:信息披露
  • 12:圆桌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011年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旗下基金
    关于所聘审计机构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改制的公告
  • 烟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  
    2011年9月13日   按日期查找
    1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13版:信息披露
    2011年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旗下基金
    关于所聘审计机构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改制的公告
    烟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旗下基金
    关于所聘审计机构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改制的公告
    2011-09-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近日,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客户通知函》: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财会〔2010〕12号)的要求,积极推动有限公司向特殊普通合伙制转换,于2010年10月召开合伙人创立大会,2011年2月完成合伙所工商登记,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变更为“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转制前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署的所有合同文本等继续有效,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均由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继。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