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22版)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法定代表人:徐勇力
联系人:汤漫川
联系电话:010-66555316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3
传真:010-66555246
网址:www.dxzq.net.cn
(79)华龙证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李昕田
联系电话:0931-4890208
客户服务电话:0931-4890100、4890619、4890618、4890208
传真:0931-4890118
网址:www.hlzqgs.com
(80)瑞银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法定代表人:刘弘
联系人:邱培玲
联系电话:010-58328366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8827
传真:010-59228748
网址:www.ubssecurities.com
(81)中山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中心29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良
联系人:李珍
客户服务电话:4001022011
网址:www.zszq.com.cn
(82)厦门证券
注册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办公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傅毅辉
联系人:卢金文
联系电话:0592-5161642
客户服务电话:0592-5163588
传真:0592-5161140
网址:www.xmzq.cn
(二)注册登记机构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情侣路428号九洲港大厦4001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5、26、27、28楼
法定代表人:梁棠
电话:400 881 8088
传真:020-38799249
联系人:余贤高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
负责人:王丽
电话:010-66575888
传真:010-65232181
经办律师:王丽、徐建军
联系人:徐建军、苏春莉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即东三办公楼)16 层
法定代表人:葛明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地、樊淑华
联系人:许建辉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确保本金安全和高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超过基准的回报。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不包括可转换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剩余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以及经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为投资者提供短期现金管理工具,因此本基金最主要的投资策略在保持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尽可能提升组合的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分为两个层次,其中战略资产配置部分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对宏观经济走势、国家货币政策、资金供求、利率期限结构变动趋势等的研究与判断,预测货币市场利率水平,确定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
战术资产配置部分主要包括交易品种和市场选择等,将由基金经理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结合各品种之间流动性、收益性、信用等级和到期期限等因素,确定组合的各品种比例,在保证组合低风险、高流动性的前提下尽可能提升组合的收益。
同时,管理人还将积极把握短期市场出现的套利机会。由于市场分割、信息不对称等情况会造成市场在短期内的非有效性,这种非有效性会带来一定的套利机会,基金管理人通过跨市场套利、跨品种套利、跨期限套利等策略积极把握市场出现的套利机会。
由于新股、新债发行以及季节效应等因素会使市场资金供求关系短期内发生变化,这种变化会带来市场短期收益率的上升,基金管理人将积极利用这种机会获得超额收益。
基金管理人控制整个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180天。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税后活期存款利率(即活期存款利率×(1-利息税率))1。
1 根据2008年12月25日《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公告》,自2009年1月1日起,本基金采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
货币市场基金作为现金管理的工具,采用活期存款税后利率作为业绩比较基准更能体现本基金良好的流动性。当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市场有更加适合的业绩比较基准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对此基准进行调整,并提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高流动性、低风险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都低于股票基金、债券基金和混合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已于2011年8月22日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本投资组合报告有关数据的期间为:2011年4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固定收益投资 | 6,171,407,734.37 | 68.50 |
其中:债券 | 6,171,407,734.37 | 68.50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2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553,100,476.55 | 6.14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3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2,060,238,632.55 | 22.87 |
4 | 其他各项资产 | 224,340,065.24 | 2.49 |
5 | 合计 | 9,009,086,908.71 | 100.00 |
2.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序号 | 项目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13.00 |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
2 |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2,069,010,246.44 | 29.94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 - |
注:上表中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序号 | 发生日期 | 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 原因 | 调整期 |
1 | 2011-05-26 | 20.66 | 大额赎回,规模下降导致被动超标 | 发生日后3个工作日 |
2 | 2011-05-27 | 20.83 | 大额赎回,规模下降导致被动超标 | 发生日后2个工作日 |
3 | 2011-05-30 | 22.46 | 大额赎回,规模下降导致被动超标 | 发生日后1个工作日 |
4 | 2011-06-27 | 21.72 | 大额赎回,规模下降导致被动超标 | 发生日后4个工作日 |
5 | 2011-06-28 | 24.81 | 巨额赎回,规模下降导致被动超标 | 发生日后3个工作日 |
6 | 2011-06-29 | 28.92 | 巨额赎回,规模下降导致被动超标 | 发生日后2个工作日 |
7 | 2011-06-30 | 29.94 | 大额赎回,规模下降导致被动超标 | 发生日后1个工作日 |
3.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 天数 |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 126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 126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 49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无超过180天的情况。
(2)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 平均剩余期限 |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
1 | 30天以内 | 12.78 | 29.94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 - | |
2 | 30天(含)—60天 | 12.98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9.37 | - | |
3 | 60天(含)—90天 | 21.43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 - | |
4 | 90天(含)—180天 | 33.32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 - | |
5 | 180天(含)—397天(含) | 47.63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 - | |
合计 | 128.14 | 29.94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 债券品种 | 摊余成本(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国家债券 | - | - |
2 | 央行票据 | 289,496,878.71 | 4.19 |
3 | 金融债券 | 1,233,389,562.63 | 17.85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1,233,389,562.63 | 17.85 | |
4 | 企业债券 | - | -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4,648,521,293.03 | 67.27 |
6 | 中期票据 | - | - |
7 | 其他 | - | - |
8 | 合计 | 6,171,407,734.37 | 89.31 |
9 |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 647,316,435.15 | 9.37 |
5.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债券数量 (张) | 摊余成本(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70419 | 07农发19 | 6,400,000 | 647,316,435.15 | 9.37 |
2 | 070211 | 07国开11 | 5,800,000 | 586,073,127.48 | 8.48 |
3 | 1081358 | 10山钢CP02 | 2,200,000 | 219,948,152.25 | 3.18 |
4 | 1101023 | 11央行票据23 | 1,900,000 | 189,774,263.14 | 2.75 |
5 | 1081282 | 10鲁商CP01 | 1,500,000 | 150,277,205.51 | 2.17 |
6 | 1081407 | 10鞍钢集CP01 | 1,500,000 | 149,822,267.15 | 2.17 |
7 | 1081425 | 10新矿CP01 | 1,440,000 | 144,637,531.03 | 2.09 |
8 | 1081331 | 10沪建工CP02 | 1,200,000 | 120,144,706.75 | 1.74 |
9 | 1081295 | 10同盛CP01 | 1,200,000 | 120,111,724.16 | 1.74 |
10 | 1081325 | 10沪城控CP01 | 1,200,000 | 120,109,722.38 | 1.74 |
6.“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 偏离情况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 | 0次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 0.1162%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 -0.0605% |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 0.0614% |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目前投资工具的估值方法如下:
A、基金持有的债券(包括票据)购买时采用实际支付价款(包含交易费用)确定初始成本,按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每日计提收益;
B、基金持有的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C、基金持有的银行存款以本金列示,按实际协议利率逐日计提利息。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3)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4)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69,902,371.53 |
3 | 应收利息 | 84,148,819.35 |
4 | 应收申购款 | 70,288,874.36 |
5 | 其他应收款 | - |
6 | 待摊费用 | - |
7 | 其他 | - |
8 | 合计 | 224,340,065.24 |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5年2月2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11年6月30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1.A级基金历史各时间段收益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阶段 | 基金净值收益率① | 基金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 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自基金合同生效至2005年12月31日 | 2.1172% | 0.0026% | 1.6422% | 0.0000% | 0.4750% | 0.0026% |
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 | 1.8329% | 0.0029% | 1.8799% | 0.0003% | -0.0470% | 0.0026% |
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 3.0121% | 0.0059% | 2.7850% | 0.0019% | 0.2271% | 0.0040% |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 3.5532% | 0.0068% | 3.7725% | 0.0012% | -0.2193% | 0.0056% |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1.8550% | 0.0098% | 0.3600% | 0.0000% | 1.4950% | 0.0098% |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 1.6974% | 0.0050% | 0.3600% | 0.0000% | 1.3374% | 0.0050% |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 1.7357% | 0.0050% | 0.2176% | 0.0002% | 1.5181% | 0.0048% |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6月30日 | 16.8967% | 0.0063% | 11.0172% | 0.0035% | 5.8795% | 0.0028% |
2.B级基金自基金份额分级以来历史各时间段收益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阶段 | 基金净值收益率① | 基金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 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自基金份额分级至2006年12月31日 | 0.9308% | 0.0012% | 0.8985% | 0.0002% | 0.0323% | 0.0010% |
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 3.2589% | 0.0059% | 2.7850% | 0.0019% | 0.4739% | 0.0040% |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 3.8006% | 0.0067% | 3.7725% | 0.0012% | 0.0281% | 0.0055% |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2.0997% | 0.0098% | 0.3600% | 0.0000% | 1.7397% | 0.0098% |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 1.9418% | 0.0050% | 0.3600% | 0.0000% | 1.5818% | 0.0050% |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 1.8559% | 0.0050% | 0.2176% | 0.0002% | 1.6383% | 0.0048% |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6月30日 | 14.6864% | 0.0069% | 8.3936% | 0.0040% | 6.2928% | 0.0029% |
注:(1)根据《关于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实施基金份额分级的公告》,本基金于2006年7月18日实施分级,分级后本基金设两级基金份额:A级基金份额和B级基金份额,升级后的B级基金份额从2006年7月19日起享受B级基金收益。
(2)相关财务指标中的 “净值收益率”,A级基金按分级前后延续计算,即本基金分级前的数据全部纳入A级基金进行核算;B级基金自2006年7月19日开始计算。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 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证券交易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基金合同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按基金前一日的资产净值乘以0.33%的管理费年费率来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每日应付的基金管理费=前一日该基金资产净值×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的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该基金前一日资产净值乘以0.10%的托管费年费率来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前一日该基金资产净值×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的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服务等活动。
在本基金2006年7月18日实施基金份额分级后,本基金A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年费率为0.25%,B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年费率为0.01%。
各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每日应支付的各级基金销售服务费=前一日该级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R÷当年天数
R为该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年费率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的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
(4)上述“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4)至(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3.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4. 基金费用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告。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 基金申购费
(1)申购费率:0
(2)申购份数的计算公式: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基金份额净值
本基金的份额资产净值保持为人民币1.00元。申购份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下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计入基金财产。
2. 基金赎回费
(1)赎回费率:0
(2)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基金份额净值
本基金的份额资产净值保持为人民币1.00元。赎回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 基金转换费
目前,基金管理人已开通了本基金与易方达平稳增长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基金、易方达50指数基金、易方达积极成长基金、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基金、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基金、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基金、易方达科讯股票型基金、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基金、易方达中小盘股票型基金、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易方达科翔股票型基金、易方达行业领先企业股票型基金、易方达沪深300指数基金、易方达深证100ETF联接基金、易方达上证中盘ETF联接基金、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基金、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基金和易方达安心回报债券型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具体实施办法和转换费率详见相关公告。基金转换费用由投资者承担,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其中转出基金赎回费用的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限少于30日的易方达安心回报债券型基金A类/B 类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代销机构可对每笔转换申请向投资者收取不高于10元的业务代理费,具体收费标准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4.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www.efunds.com.cn)进行申购、赎回和转换的交易费率,请具体参照我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5.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基金转换费率,转换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6.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或特定时间段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低基金转换费率。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11年3月25日刊登的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主要人员情况部分。
2.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最新资料进行了更新。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根据相关公告的内容,增加了4个代销机构:中国农业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和国元证券;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基金份额发售机构信息。
4.在“七、基金转换”部分,更新了部分表述;并相应更新了“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中“基金转换费”的部分表述。
5.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2011年第2季度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6.在“十、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数据。
7.在“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8.在“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根据相关公告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