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股票简称:百利电气 股票代码:600468 公告编号:2011-26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送红股0.2股,即每10股送红股2股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3元(含税),公司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0.0007元。
●股权登记日:2011年9月20日
●除权除息日:2011年9月21日
●新增股份上市流通日:2011年9月22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年9月26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1年9月1日召开)审议通过《201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议公告刊登在2011年9月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201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11年半年度。
2、发放范围:截止2011年9月20日下午3时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以公司2011年6月30日总股本380,160,000股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2股并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
4、扣税情况:根据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007元;
对于在中国注册的居民企业的法人股股东(含机构投资者),本公司不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23元;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本公司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按照《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007元。如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涉及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按照《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自行申办。
三、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1年9月20日
2、除权除息日:2011年9月21日
3、新增股份上市流通日:2011年9月22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年9月26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11年9月20日下午3时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办法
1、公司股东天津百利机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液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除上述股东外,股东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红股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具体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照规定实施分配。
六、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类别:人民币普通股
股份类别 | 本次变动前 | 比例 | 本次送红股 | 本次变动后 | 比例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0 | 0 | 0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380,160,000 | 100% | 76,032,000 | 456,192,000 | 100% |
股份总数 | 380,160,000 | 100% | 76,032,000 | 456,192,000 | 100% |
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按新股本总额456,192,000股摊薄计算的2011年半年度每股收益为0.0931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1、通讯地址: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民和道12号
2、邮政编码:300385
3、联系电话:(022)23979181
4、传 真:(022)83963876
九、备查文件目录
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