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ST高陶 股票代码:600562 公告编号:2011-010
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9月13日召开,独立董事李爱民先生因出差在外未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有关财务报告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09年5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等议案,开始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框架编制了拟注入资产2008年度、2009年度、2010年度、2011年1-6月备考财务报告,上述财务报告已通过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立信大华审字【2011】2882号”审计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标的资产进行再次评估、确保标的资产价值未发生不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变化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09年,中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水评估”)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置出资产和拟注入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中水评报字[2009]第1092-1097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09年6月30日,拟置出资产评估值为33,776.80万元,拟注入资产评估值合计为73,533.31万元,评估结果已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确认。
2010年9月,中水评估以2010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标的资产在基准日的价值再次进行评估。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确认,标的资产价值未发生不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变化。
鉴于上述评估基准日(2010年6月30日)距今已超过一年,为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双方再次聘请中水评估对标的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以确保拟置出资产和拟注入资产的价值未发生不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变化。根据中水评估出具的“中水评报字[2011]第【098】 号——【103】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11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拟置出资产评估值为【40,977.82】万元,比2009年6月30日评估值【增加】【7,201.02】万元;拟注入资产评估值为【100,559.24】万元,比2009年6月30日评估值【增加】【27,025.93】万元。拟注入资产评估值增加额比拟置出资产评估值增加额多【19,824.91】万元。拟置出资产和拟注入资产的价值未发生不利于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变化。本次交易仍以2009 年6 月30 日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
特此公告。
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