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司拟发公司债
2011-09-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阮晓琴 ○编辑 裘海亮
⊙记者 阮晓琴 ○编辑 裘海亮
浦东金桥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提案》,同意将公司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两年至2013年9月15日。
2009年9月,浦东金桥临时股东大会曾通过,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12 亿元,公司债券的期限5-8 年。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银行借款、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上述决议已到期。
复星医药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本次发行的规模拟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及分期方式同意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庞大集团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发债不超过38亿元(含38亿元),且不高于本期债券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