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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同的公告
    2011-09-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11-054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公司于2011年8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公告(公告编号:2011—052),披露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国统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参与“眉山市城市给水工程(二期)项目第一批材料采购(Ⅱ标段)”的投标,并被确定为该项目的中标单位。

      2011年9月14日,公司收到与四川省眉山市供排水总公司正式签订的PCCP采购合同,采购金额为壹仟贰佰肆拾肆万叁仟陆佰贰拾贰元整(12,443,622元)。

      一、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买方:四川省眉山市供排水总公司

      卖方:四川国统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眉山市城市给水工程(二期)项目第一批材料采购(Ⅱ标段)

      3、合同金额:壹仟贰佰肆拾肆万叁仟陆佰贰拾贰元整(12,443,622元)

      4、供货时间:2011年9月10日至2012年3月28日,供货时间内分期分批供货,每批次供货时间为接到供货通知5日内供货到工地。

      5、付款条件及方式:

      在卖方供货后的30天内,买方应按卖方已提供并经验收合格的供货总价的70 %支付货款,供货结束后 30 天内支付达到货款总价的95%,余下5 %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且所供货物均无质量问题时15日内结清。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省眉山市供排水总公司

      注册地址:东坡区芙蓉路62号

      法定代表人:范天怀

      注册资本:18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 城市供排水、供排水设备安装销售。

      2、该项目的业主方为四川省眉山市供排水总公司,为四川省眉山市水务局直属企业,履约能力有保障。

      3、2010年度,公司未与业主方发生类似业务。

      4、公司与业主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合同金额占公司2010年度营业总收入的2.29%,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2011年、2012年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2、合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原材料价格上涨将影响该合同收益;

      五、备查文件

      合同书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