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71 股票简称:恒源煤电 编号:临2011-016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于2011年9月15日在宿州市皖煤大酒店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公司股份263,020,906 股,占公司总股本438,473,273股的59.99%。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龚乃勤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按照议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263,020,9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二)审议通过《201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1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565,526,518.41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89,280,591.07元。截止2011年6月30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06,624,707.63元,资本公积金为2,676,840,491.73元。
201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2011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2011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2011年6月30日的总股本438,473,273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12.806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000,004,070股。
表决结果:同意票263,020,9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63,020,9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张大林律师、王炜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一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