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9-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阳光照明 股票代码:600261 公告编号:临2011-024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董事会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9月10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确认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9月 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森洁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续贷人民币一亿元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的两年期出口卖方信贷将分别于2011年9月29日和2011年11月10日到期,为继续支持公司出口业务发展,同时确保公司现金流充沛,公司决定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续贷出口卖方信贷总额人民币一亿元,按单笔5000万元分两次借入,贷款期限分别自原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贷款利率参照一般机电产品出口卖方信贷,由控股股东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上述借款事宜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