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新增东吴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新增东吴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11年9月21日起,投资者可在东吴证券办理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详情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基金名称 | 基金代码 |
申万菱信盛利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310308 |
申万菱信盛利强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10318 |
申万菱信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10328 |
申万菱信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 | 310338 |
申万菱信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10358 |
申万菱信竞争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10368 |
申万菱信添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B类) | 310378/310379 |
申万菱信消费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10388 |
申万菱信沪深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10398 |
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LOF) | 163109 |
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310508 |
申万菱信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163110 |
二、基金转换业务
经与东吴证券协商一致,自2011年9月21日起,本公司将同时在东吴证券开通上述基金(除申万菱信深成分级、申万菱信量化小盘股票)之间的互相转换业务及申万菱信深成分级与申万菱信量化小盘股票之间的互相转换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请遵循东吴证券的规定,各基金的相关费率请查阅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公告及本公司网站。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销售机构提出固定日期和固定金额的扣款和申购申请,由指定销售机构在约定扣款日为投资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交易方式。
(一)适用基金范围
自2011年9月21日起,本公司将同时在东吴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
(三)办理场所
投资者可到东吴证券代销基金的各营业网点或通过东吴证券网上营业厅办理。
(四)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基金在东吴证券进行日常申购业务的受理时间相同。
(五)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适用于除申万菱信深成分级基金或申万菱信量化小盘股票基金,已开户者除外)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适用于申万菱信深成分级基金及申万菱信量化小盘股票基金,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东吴证券的规定。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或中登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东吴证券各营业网点申请增开交易账号(已在东吴证券开户者除外),并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东吴证券的规定。
(六)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投资者须遵循东吴证券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指定本人的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扣款账户;根据与东吴证券的约定进行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七)投资金额
投资者可与东吴证券就申请开办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期申购金额,定期定额业务起点金额为人民币100元整。
(八)申购费率
为正常申购基金的申购费率,具体请见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九)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T+2工作日。
(十)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
投资者办理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后,可以随时办理基金的赎回。如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等同于正常的赎回业务。
(十一)变更及终止
投资者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在东吴证券申请办理,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东吴证券的有关规定。
四、重要提示
本次所开通业务办理的具体流程、规则等以东吴证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1、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站:www.dwjq.com.cn
客服电话:0512-33396288
2、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swsmu.com
客服电话:400 880 8588(免长途话费)或021-962299
六、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
截至2011年9月16日,本公司管理的各开放式基金所有代销机构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刊登的《代销机构代销情况表》进行查询。
欢迎广大投资者垂询、惠顾办理本公司旗下各基金的开户、申购、定投、转换等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9月16日
附:东吴证券代销城市
东吴证券在以下24个城市的48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基金开户和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业务:苏州、上海、北京、沈阳、杭州、福州、东莞、南京、常州、泰州、盐城、仪征、昆明、深圳、三亚、济南、嘉善、大连、长沙、重庆、海口、镇江、合肥、南宁。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万菱信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收益支付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9月1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申万菱信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 |
基金简称 | 申万菱信收益宝货币 |
基金主代码 | 310338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6年7月7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申万菱信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合同》 |
收益集中支付并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的日期 | 2011年9月19日 |
收益累计期间 | 自2011年8月18日至2011年9月18日止 |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累计收益计算公式 | 份额持有人的累计收益=∑Ri(i为日期,即份额持有人的日收益逐日累加)份额持有人的日收益Ri=[份额持有人(i-1)日的持有份额余额+份额持有人(i-1)日的累计未支付收益]×基金i日的每万份净收益/10000 (计算精度为0.01 元,小数点后第3位采取去尾原则,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 |
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 | 2011年9月20日 |
收益支付对象 | 收益支付日的前一个工作日在本公司登记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
收益支付办法 |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11年9月19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1年9月20日起可通过相应的销售机构及其网点查询及赎回。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收益支付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2011年9月16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有效基金份额不享有自当日至2011年9月18日止的收益,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有效基金份额享有自当日至2011年9月18日止的收益。
2、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将于每月18日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咨询办法
1、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swsmu.com
2、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 880 8588(免长途话费);或者021-962299。
3、通过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南京银行、申银万国、国泰君安、海通证券、中信建投、招商证券、银河证券、广发证券、中信证券、光大证券、东方证券、国元证券、中航证券、信达证券、国信证券、华融证券、长江证券、国联证券、安信证券、民族证券等销售机构咨询。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