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份划转至社保基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1-065
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份划转至社保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新疆国资委”)于2011年8月10日出具的《关于划转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转持国有股的通知》(新国资发 [2011]327号)的要求,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11年9月14日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新疆国资委所持有的公司12,191,23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6%)和股东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化工集团”)所持有的公司 4,063,74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5%)划转至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本次划转前,新疆国资委持有公司股份141,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3%;新疆化工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0,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3%。本次划转社保基金后,新疆国资委持有公司股份128,958,7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7%,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控制权未发生变化;新疆化工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6,736,2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8%。
公司于2011年9月10日发布了《关于国有股东股权划转提示性公告》,新疆国资委将持有的公司128,958,765股国有股无偿划转给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新疆化工集团持有的公司36,736,256股国有法人股无偿划转给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上划转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