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11-040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9月16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郎山路17号健康元药业集团二号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于公司董事长朱保国先生和副董事长刘广霞女士未能主持会议,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会议由刘子平董事主持。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830,67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3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8人出席和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焦作健康元为金冠电力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本公司拟将继续为金冠电力新增贷款提供不高于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循环担保额度,期限为三年,即: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次为其担保的议案之日起三年内,本公司为其担保的担保余额在任何时点均不可高于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担保的最终到期日不得超过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对应的三年内。
2、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健康元)拟将继续为金冠电力新增贷款提供不高于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循环担保额度,期限为三年,即: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次为其担保的议案之日起三年内,焦作健康元为其担保的担保余额在任何时点均不可高于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担保的最终到期日不得超过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对应的三年内。
表决结果:赞成票830,67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此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一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