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号码:600448 股票简称:华纺股份 编号:临2011-017号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由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1 年8 月31 日召开的债权人大会涉及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8474.21 万股股份的处置事宜,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出现异常波动,本公司于2011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临2011-013号《华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股票于2011年8月15日起停牌,待公司公告华诚投资所持本公司8474.21 万股股份处置结果(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裁定书为准)后恢复交易。
2011年9月19日,本公司接到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通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1年9月15日作出(2009)二中民破字第11094-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了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第三次债权人大会通过的8474.21万股分配方案(方案主要内容见2011年9月1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临2011-015号《华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11年9月20日复牌。
特此公告。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股票号码:600448 股票简称:华纺股份 编号:临2011-018号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1年9月19日,本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通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1年9月15日作出(2009)二中民破字第11094-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第一次分配方案》。根据这一裁定,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将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7,898.5705万股的股份以非交易划转方式过户给了相关债权人,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70%。
本次减持前,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8,474.2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50%。本次减持后,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575.639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0%。其中山东滨州印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债权人身份分得145.8895万股,持股总量为6613.989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68%,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分得2414.024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5%,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特此公告。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600448 股票简称:华纺股份 编号:临2011-019号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纺股份
股票代码:60044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山东滨州印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及办公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渤海三路509号
联系电话:0543-3288520
签署日期:二零一一年九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纺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纺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股份变动性质:因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原第一大股东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股权经司法裁定被分配给债权人,导致原第二大股东山东滨州印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为第一大股东。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滨州印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渤海三路509号
法定代表人:刘曰兴
注册资本:122,000,000元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716001800468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税务登记证号码:372301166901407
经营范围:纺织、印染、服装、装饰品加工销售、进出口贸易、科技开发、商贸、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染料、涂料、建筑材料、运输、服装业、办公耗材、包装材料(纸箱包装、塑料包装、木材包装)、纺织机械
经营期限:长期
股东名称:滨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渤海三路509号
联系电话:0543-328850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情况
滨印集团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改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滨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滨印集团与滨州市国资委的控制关系如下图: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3年财务状况
滨印集团主要从事纺织、印染、服装、装饰品加工销售、进出口贸易、科技开发、商贸、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染料、涂料、建筑材料、运输、服装业等业务。
(一)滨印集团最近三年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表中数据未经审计。
(二)滨印集团最近三年利润表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表中数据未经审计。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5年违法违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滨印集团最近五年之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
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滨印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
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滨印集团的控股股东滨州市国资委持有上市公司滨化股份(SH.601678)7.5%的股份,持有上市公司渤海活塞(SH.600960)49.67%的股份。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华纺股份原第一大股东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股权经司法裁定被分配给债权人后,滨印集团成为华纺股份的第一大股东。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滨印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今后滨印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拟调整其持有的华纺股份的权益,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12 个月内是否拟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
公司主营业务做出重大调整
滨印集团未来十二个月内没有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做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二、未来12 个月内是否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滨印集团未来十二个月内没有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三、上市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滨印集团暂无对华纺股份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
四、上市公司章程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滨印集团暂无对华纺股份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五、组织结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滨印集团暂无对上市公司组织结构进行调整的计划。
六、员工聘用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滨印集团暂不存在大幅度调整华纺股份员工聘用的计划。
七、分红政策的变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滨印集团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做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八、其他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滨印集团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
第四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股权变动后,滨印集团除了通过股东大会行使相应的股东权利外,不会直接干预上市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对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独立、业务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不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仍将具有独立的经营能力和经营场所,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滨印集团承诺不利用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的身份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二、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滨印集团与华纺股份不存在同业竞争问题。滨印集团与华纺股份也不会因为此次权益变动而产生新的关联交易。
第五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二十四个月内,滨印集团不存在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关联方进行资产交易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情况。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二十四个月内,滨印集团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华纺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滨印集团不存在更换和补偿华纺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以外,滨印集团未做出其他补偿安排,亦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谈判或已签署的合同、默契或者其他安排。
第六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滨印集团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华纺股份股票的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滨印集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华纺股份股票行为。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滨印集团最近三年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如下所示:
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
利润表
单位:元
■
第八节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人已按照规定对有关信息进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九节 备查文件
1、滨印集团最近3年财务会计报表
2、滨印集团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滨印集团的税务登记证
4、滨印集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2年未变更的说明
5、滨印集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述人员直系亲属的名单
6、滨印集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7、滨印集团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8、滨印集团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之间在报告日前24个月内发生的相关交易的协议、合同
9滨印集团关于不利用华纺股份第一大股东的身份损害华纺股份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说明
10、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滨印集团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说明
11、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9)二中民破字第11094-7号民事裁定书
12、财务顾问出具的核查意见
13、法律意见书
本报告书及相关备查文件备置于滨印集团、华纺股份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东滨州印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刘曰兴
2011年9月20日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已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张志刚
财务顾问主办人: 郑 伟 徐克非
财务顾问协办人: 奚 源
2011年9月20日
律师声明
经办律师及其所代表的律师事务所已按照执业规则规定的工作程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盖章)
负责人(授权代表人): 徐晓飞
经办律师: 魏晓 赵鑫
2011年9月20日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东滨州印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刘曰兴
签署日期:2011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600448 股票简称:华纺股份 编号:临2011-020号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纺股份
股票代码:600448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13区35号煤炭大厦11层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13区35号煤炭大厦11层
联系电话:010-84261052
签署日期: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纺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刊登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华纺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的原因如下:
根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9)二中民破字第11094-7号民事裁定书,由信息披露义务人向债权人分配股票。
五、本次股份减持行为已经得到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第三次债权人大会表决通过,并已获得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9)二中民破字第11094-7号民事裁定书认可。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及相关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华纺股份、上市公司 指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华诚公司、债务人 指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管理人 指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北京二中院 指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管理人系根据北京二中院(2009)二中民破字第11094-3号民事决定书成立,其职责为:
1、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2、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3、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4、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5、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6、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7、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8、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9、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二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执行法院裁定,进行非交易过户。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北京二中院(2009)二中民破字第11094-7号民事裁定书,管理人于2011年9月16日将华诚公司持有的华纺股份7,898.5705万股以非交易划转方式过户到华诚公司债权人(或者代持人)名下,管理人已办理完毕过户手续(主要债权人及持有数量情况详见附表1);
本次权益变动前,华诚公司共持有华纺股份8,474.21万股无限制流通股(占华纺股份总股本的26.50%);本次权益变动后,华诚公司尚持有华纺股份575.6395万股无限制流通股(占华纺股份总股本的1.80%)。
本次股份减持行为已经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第三次债权人大会表决通过,且获得北京二中院(2009)二中民破字第11094-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
本次股份减持不存在附加的特殊条件和补充协议。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5%以上其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诚公司未持有、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公开发行股份。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管理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华纺股份股票。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前述披露事项外,管理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其他应当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成立的法律文件;
2、本次减持行为的法律文件;
3、《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第一次分配方案》。
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附表1:主要债权人及持有华纺股份数量情况
■
附表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证券代码:600448 股票简称:华纺股份 编号:临2011-021号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纺股份
股票代码:600448
信息披露义务人: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5层01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5层
联系电话:010-68535816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1年9月2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公司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包括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以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华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纺股份”)股份变动情况。
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华纺股份拥有权益。
四、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本报告具有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五、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性质:因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原第一大股东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股权经司法裁定被分配给债权人,信息披露义务人取得相应股份。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公司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或简称汇达公司
华纺股份、上市公司:指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本报告、本报告书:指华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人名称: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5层01室
3、注册资本:1亿元
4、法定代表人:张汉桥
5、工商注册号码:100000000039690(4-1)
6、组织机构代码:71093354-2
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税务登记证号码:110102710933542
9、经营范围:专门接收并管理和处置中国人民银行历史遗留的资产,对上述资产通过债务追偿、债务重组、资产置换、转让与销售,委托处置及其他方式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回收资产,减少损失。
10、股东名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润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1、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5层
12、邮政编码:100045
13、联系电话:010-6853581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的有关情况
汇达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经财政部和中国银监会批准,光大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迁址北京,更名为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汇达公司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金融企业,是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汇达公司的业务为接收、管理、处置人民银行系统历史遗留的资产以及其他受托资产。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汇达公司未持有、控制中国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法院裁定,进行非交易过户。
二、本次变动情况
根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9)二中民破字第11094-7号民事裁定书,本次汇达公司以破产清算划转方式共取得的华纺股份2414.0243万股,占华纺股份总股本的7.55%的股权。
本次股份划转完成前汇达公司从未直接持有华纺股份,本次股份划转完成后汇达公司直接持有华纺股份流通股份。
三、增持目的及未来12个月内是否有意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汇达公司未有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计划。
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法院裁定、破产清算方式划转取得的华纺股份2414.0243万股,占华纺股份总股本的7.55%的股权,汇达公司在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华纺股份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五节备查文件
下列备查文件可在华纺股份证券部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查阅:
1、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
2、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9)二中民破字第11094-7号民事裁定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4、本报告书的文本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2011年9月20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日期:2011年9月20日
| 滨印集团/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 | 指 | 山东滨州印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华纺股份/上市公司 | 指 |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
| 华诚投资 | 指 | 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滨化股份 | 指 |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渤海活塞 | 指 |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华纺股份原第一大股东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股权经司法裁定被分配给债权人,导致原第二大股东滨印集团成为第一大股东 |
| 本报告、本报告书 | 指 |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滨州市国资委 | 滨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 项目 | 2010年12月31日 | 2009年12月31日 | 2008年12月31日 |
| 资产 | 57640.15 | 55571.95 | 51011.99 |
| 负债 | 28474.52 | 27406.62 | 22786.37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9165.63 | 28165.33 | 28225.62 |
| 资产负债率 | 49.40% | 49.32% | 44.67% |
| 项目 | 2010年 | 2009年 | 2008年 |
| 营业收入 | 45140.51 | 43525.88 | 40631.38 |
| 净利润 | 1000.30 | 120.62 | 164.01 |
| 净资产收益率 | 3.43% | 0.43% | 0.58% |
| 姓名 | 公司任职 | 性别 | 国籍 | 长期 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 刘曰兴 | 董事长、党委书记 | 男 | 中国 | 中国境内 | 否 |
| 石宝华 | 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 男 | 中国 | 中国境内 | 否 |
| 王智娟 | 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会计师 | 女 | 中国 | 中国境内 | 否 |
| 薄方明 | 董事 | 男 | 中国 | 中国境内 | 否 |
| 陈宝军 | 董事 | 男 | 中国 | 中国境内 | 否 |
| 刘莲菲 | 监事 | 女 | 中国 | 中国境内 | 否 |
| 厉明 | 监事 | 男 | 中国 | 中国境内 | 否 |
| 孙飞 | 监事 | 男 | 中国 | 中国境内 | 否 |
| 项 目 | 2010年12月31日 | 2009年 12月31日 | 2008年 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26,631,140.87 | 61,358,028.36 | 13,998,023.77 |
| 短期投资 | 1,988,071.57 | 1,988,071.57 | 3,988,071.5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
| 应收票据 | - | 536,500.00 | |
| 应收账款 | 20,345,785.19 | 15,282,662.06 | 16,552,078.33 |
| 预付账款 | 20,738,334.63 | 16,752,998.30 | 16,913,432.48 |
| 应收利息 | - | - | |
| 应收股利 | - | - | |
| 其他应收款 | 92,782,696.26 | 58,705,266.92 | 56,971,755.34 |
| 存 货 | 32,797,957.34 | 14,876,689.03 | 3,278,786.1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177,949.17 | |
| 其他流动资产 | - | - | |
| - | - | ||
| 流动资产合计 | 195,283,985.86 | 169,500,216.24 | 111,880,096.77 |
| 非流动资产: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投资 | 144,256,975.44 | 135,941,448.95 | 135,254,049.24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 固定资产 | 180,464,588.62 | 194,985,970.19 | 211,667,365.58 |
| 在建工程 | 6,469,930.05 | 4,735,361.88 | 3,231,704.94 |
| 工程物资 | - | -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 |
| 无形资产 | 13,264,203.96 | 13,894,746.60 | 11,424,889.24 |
| 商誉 |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6,661,778.51 | 36,661,778.51 | 36,661,778.51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81,117,476.58 | 386,219,306.13 | 398,239,787.51 |
| 资 产 总 计 | 576,401,462.44 | 555,719,522.37 | 510,119,884.28 |
| 项 目 | 2010年12月31日 | 2009年12月31日 | 2008年12月31日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132,360,674.24 | 115,000,374.34 | 70,0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应付票据 | - | 20,000,000.00 | 21,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45,432,272.17 | 40,227,188.91 | 34,732,340.62 |
| 预收款项 | 10,604,988.48 | 7,864,654.02 | 4,307,895.34 |
| 应付职工薪酬 | 5,684,586.70 | 5,947,477.29 | 6,137,302.79 |
| 应交税费 | -256,579.48 | 820,983.44 | 181,262.16 |
| 应付利息 | - | - | |
| 应付股利 | 2,587,597.83 | 2,587,597.83 | 3,565,443.81 |
| 其他应付款 | 46,458,082.17 | 42,039,645.30 | 68,080,794.54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性负债 | 31,470.22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 242,871,622.11 | 234,487,921.13 | 208,036,509.48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8,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 - | |
| 长期应付款 | 6,319,199.00 | 4,023,987.50 | 6,272,866.24 |
| 专项应付款 | - | - | - |
| 预计负债 |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554,340.43 | 5,554,340.43 | 5,554,340.43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1,873,539.43 | 39,578,327.93 | 19,827,206.67 |
| 负 债 合 计 | 284,745,161.54 | 274,066,249.06 | 227,863,716.15 |
| 所有者权益: | |||
| 实收资本 | 122,000,000.00 | 122,000,000.00 | 122,000,000.00 |
| 资本公积 | 159,284,075.54 | 159,284,075.54 | 159,278,875.54 |
| 减:库存股 | 0.00 | 0.00 | |
| 盈余公积 | 5,164,278.58 | 5,164,278.58 | 7,101,111.90 |
| 未分配利润 | -9,980,454.25 | -19,409,986.71 | -20,532,977.23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76,467,899.87 | 267,038,367.41 | 267,847,010.21 |
| 少数股东权益 | 15,188,401.03 | 14,614,905.90 | 14,409,157.92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91,656,300.90 | 281,653,273.31 | 282,256,168.1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576,401,462.44 | 555,719,522.37 | 510,119,884.28 |
| 项 目 | 2010年 | 2009年 | 2008年 |
| 一、营业收入 | 451,405,071.75 | 435,258,783.82 | 406,313,797.61 |
| 减:营业成本 | 435,305,815.68 | 417,399,470.96 | 391,498,919.38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328,825.97 | 413,547.74 | 669,022.65 |
| 销售费用 | - | - | - |
| 管理费用 | 13,162,698.26 | 12,919,412.90 | 10,717,527.11 |
| 财务费用 | 9,487,681.76 | 9,944,825.45 | 11,086,312.81 |
| 资产减值损失 | - | - |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 - | |
| 投资收益 | 8,282,742.61 | 1,528,129.49 | 1,478,368.61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二、营业利润 | 1,402,792.69 | -3,890,343.74 | -6,179,615.73 |
| 加:营业外收入 | 22,332.71 | 111,301.59 | 3,628.35 |
| 补贴收入 | 8,640,911.94 | 5,000,588.44 | 7,840,717.06 |
| 减:营业外支出 | 63,009.75 | 15,366.87 | 24,586.17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
| 三、利润总额 | 10,003,027.59 | 1,206,179.42 | 1,640,143.51 |
| 减:所得税费用 | - | ||
| 四、净利润 | 10,003,027.59 | 1,206,179.42 | 1,640,143.51 |
| (一)少数股东损益 | 573,495.13 | 205,747.98 | -5,536,788.22 |
| (二)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9,429,532.46 | 1,000,431.44 | 7,176,931.73 |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山东省滨州市 |
| 股票简称 | 华纺股份 | 股票代码 | 600448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山东滨州印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山东省滨州市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不变□ 备注:经司法裁定,以债权人身份分得股份1,458,895股。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 | 是□ 否√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 是□ 否√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其他□ 备注:原第一大股东华诚投资破产后,其股权经司法裁定被分配给债权人,导致滨印集团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64,681,000 股 持股比例:20.23% | ||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1,458,895股 变动比例:0.46% 变动后持股数量:66,139,895股 持股比例:20.68% |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 是√ 否□ |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 是□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
| 是否存在《收购办 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 是□ 否√ | ||
|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 | 是√ 否□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否□ | ||
|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 是√ 否□ | ||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 是√ 否□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 是□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 | 是□ 否√ | ||
| 序号 | 过出账户名 | 股票名称 | 股票代码 | 过户数量 | 过入账户名称 (分配股票持有人) |
| 1 | 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华纺股份 | 600448 | 24,140,243 | 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 |
| 2 | 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华纺股份 | 600448 | 10,077,532 | 长城资产(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
| 3 | 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华纺股份 | 600448 | 6,822,236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4 | 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华纺股份 | 600448 | 6,070,007 | 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
| 5 | 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华纺股份 | 600448 | 5,421,734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6 | 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华纺股份 | 600448 | 4,536,820 | 宝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7 | 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华纺股份 | 600448 | 4,072,575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
| 8 | 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华纺股份 | 600448 | 3,036,049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9 | 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华纺股份 | 600448 | 2,882,019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10 | 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华纺股份 | 600448 | 1,612,752 | 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
| 11 | 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华纺股份 | 600448 | 1,310,405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12 | 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华纺股份 | 600448 | 1,142,334 | 阳江国际置业有限公司 |
| 13 | 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华纺股份 | 600448 | 1,096,658 | 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14 | 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华纺股份 | 600448 | 1,077,681 | 中国南动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15 | 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华纺股份 | 600448 | 1,458,895 | 滨州印染(山东滨州印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16 | 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华纺股份 | 600448 | 2,764,387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滨州市 | |
| 股票简称 | 华纺股份 | 股票代码 | 600448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北京市 |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间接方式转让□ 其他□(请注明)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84,742,100 持股比例:26.50%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5,756,395 变动比例:1.80%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否(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否□ (上市公司已向信息披露义务人申报债权24,065,500.00元,信息披露义务人对该申报债权尚在审查中)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 |||
| 是否已取得批准 | 是( 否□ | |||
|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签字: 日期:2011年9月20日 | ||||
| 姓名 | 公司任职 | 性别 | 国籍 | 长期 居住地 | 兼职情况 |
| 张汉桥 | 董事长 | 男 | 中国 | 北京 | 无 |
| 陈丽君 | 总经理、董事 | 女 | 中国 | 广东 | 无 |
| 王黎青 | 副总经理、监事 | 女 | 中国 | 北京 | 无 |
| 安起雷 | 副总经理、董事 | 男 | 中国 | 北京 | 无 |
| 宋炎录 | 监事长 | 男 | 中国 | 北京 | 无 |
| 柳旭 | 副总经理、监事 | 女 | 中国 | 北京 | 无 |
| 张国建 | 副总经理 | 男 | 中国 | 北京 | 无 |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山东省滨州市 |
| 股票简称 | 华纺股份 | 股票代码 | 600448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5层01室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 不变 ,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 |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2414.0243万股 变动比例:7.55%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对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责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要取得批准 | 是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