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一处长受贿被判无期徒刑
2011-09-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监测与统计处原处长沙志刚因受贿800余万元,20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根据检方指控,沙志刚于2005年6月至2010年1月期间,利用担任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监测与统计处处长兼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基础图件组组长的职务便利,以股份收益为名,非法收受好处费共计840余万元。此外,根据检方指控,还有200万元相关项目款被沙志刚非法占有。
法院最终认定沙志刚受贿800余万元,鉴于沙志刚具有立功和重大立功情节,认罪态度较好,部分赃款已追缴,依法可对其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