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到期归还的公告
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到期归还的公告
2011-09-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1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将闲置募集资金65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2011年3月21日起6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见本公司2011年3月19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1-011)。
上述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将届满,本公司已于2011年9月20日将该笔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黄清
2011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