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二十次董事会公告
股票简称:宁沪高速 股票代码:600377 编号:临2011-023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二十次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兹公告本公司于2011年09月20日上午以通讯方式表决的第6届20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批准本公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期限三年以内,授权杨根林董事及钱永祥董事处理相关发行事宜,并将此提案交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股票简称:宁沪高速 股票代码:600377 编号:临2011-024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兹公告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11年11月09日(星期三)上午9:00时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为本公司董事会,会议地点在中国南京马群大道6号公司会议室,藉以考虑及投票表决本公司董事会建议之下列决议案。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举行,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审计师及见证律师等将出席股东大会。
以下议案将以普通决议案方式审议通过:
1、批准本公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期限三年以内,授权杨根林董事及钱永祥董事处理相关发行事宜。
有关上述议案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2011年09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公司网站www.jsexpressway.com。
另由于本公司H股股东的出席会议及登记办法需按照香港联交所要求,股东大会通知在香港另行公告并寄发通函,详见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com.hk、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回执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附注:
(1)凡持有本公司股份,并于2011年10月10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或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草场门营业部(原江苏证券登记公司)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股东大会,但应填写本公司之回执并于2011年10月20日前,将此回执寄回本公司,详见回执。
(2)凡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权表决的股东均可委托股东代理人(不论该人士是否股东)出席及投票。股东(或其代理人)将享有每股一票的表决权。填妥及交回授权委托书后,股东(或其代理人)可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于会上投票。股东(或其代理人)参加会议时请将股东帐户号码带来,若是仍未更换股东帐户的法人股股东,请将股权确认书带来。
(3)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由被委托人签署。如该委托书由被委托人签署,则该授权委托书必须经过公证手续。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投票代理委托书须在大会举行前24小时交回本次大会秘书处方为有效。
(4)大会会期半天,股东往返及食宿费自理。
(5)联系地址:南京马群大道6号董事会秘书室
邮政编码:210049
电 话:025-84362700转301835、301836、301837
传 真:025-84466643,84207788
(6)所有决议以投票方式表决。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请对各项预案明确表示赞成、反对、弃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
附件2: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周年大会回执
根据本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规定,所有欲参加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的本公司股东,需填写以下确认表:
姓 名 | 持股情况 | 股 | |
身份证号码 | 电话号码 | ||
地 址 |
日期: 股东签名:
附注:
1、本公司股东登记日定为2011年10月10日,于是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有权填写此确认表并参加股东周年大会。
2、请用正楷填写此确认表,此表可复印使用。
3、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请提供可证明阁下持股情况的文件副本。
5、此表可采用来人、来函或传真的形式,于2011年10月20日前送达本公司。
6、(1)如此表采用来人或来函形式,请递送至下述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
南京马群大道6号 邮政编码:210049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室
(2)如此表采用传真形式,请传至: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室
传真号码:(86-25)84466643,84207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