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46 证券简称:大元股份 编号:临-2011-60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9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2011年9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出席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和传真表决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新疆托里县世峰黄金矿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在前股东的支持下,新疆世峰黄金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世峰公司”)已完成法定代表及股权的工商变更工作(详见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托工商)登记内变字【2011】第010号)。公司原股东为韩云峰、高眉厚,现变更为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赵晓东、亚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其中大元股份所占股权比例为52%。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本公司委派担任新疆世峰公司董事长的袁野先生(详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654224050000030】)。
为支持新疆世峰公司恢复生产和发展的需要,实现公司向黄金开采业的战略转型,公司拟用自有资金公司向新疆世峰公司提供借款。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告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新疆托里县世峰黄金矿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1-61)。
二、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用不超过4000 万自有资金从事证券和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四届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用不超过2000 万自有资金从事证券投资的决议》(详见临-2010-32号公告),公司经营层利用这2000万元资金取得了较好的投资收益。该项授权将于2011年10月19日到期。
在优先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为充分利用公司自有资金,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来源,改善盈利水平,拟授权公司管理层从四届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用2000万元从事证券投资”收回的资金(包括本金和已经实现的收益)中,用不超过4000 万的资金(含已购买的1000万元信托理财产品)从事证券和理财产品投资,具体操作由公司证券部负责。
管理层进行证券投资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严格按照证券法律法规操作;(2)每季度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汇报证券投资的收入情况;(3)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次授权有效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到期。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一、 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二、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三、 法定代表人信息
四、 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信息
五、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宁夏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600146 证券简称:大元股份 编号:临-2011-61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托里县世峰黄金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世峰公司”)向三家股东提出按持股比例借款800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地质勘探、采矿工程、500吨选厂的产能恢复、公司冬季生产的配套设施维修以及生产所需备品、备件和公司流动资金需求。
2、为支持新疆世峰公司恢复生产和发展的需要,实现公司向黄金开采业的战略转型,公司拟用自有资金公司向新疆世峰公司提供借款。本公司向新疆提供416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期限为一年。
3、资金占用费按年15%收取。
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新疆托里县世峰黄金矿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新疆托里县世峰黄金矿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实现对新疆世峰公司的收购后,新疆世峰公司已全面展开恢复生产的各项准备工作。在新疆世峰公司前股东的协助、配合下,经新的管理团队近三个月的考察、研究和协商,新疆世峰公司向三家股东提出按持股比例借款800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地质勘探、采矿工程、500吨选厂的产能恢复、公司冬季生产的配套设施维修以及生产所需备品、备件和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期限为一年,资金占用费按年15%收取。
为支持新疆世峰公司恢复生产和发展的需要,实现公司向黄金开采业的战略转型,公司拟用自有资金公司向新疆世峰公司提供借款。公司持有新疆世峰公司52%的股份,根据持股比例,公司需向新疆世峰公司借款4160.00万元。
公司于2011 年9 月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新疆托里县世峰黄金矿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借款事项概述
1、借款金额及期限
本公司向新疆提供416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期限为一年。
2、资金主要用途
资金主要用于地质勘探、采矿工程、500吨选厂的产能恢复、公司冬季生产的配套设施维修以及生产所需备品、备件和公司流动资金需求。
3、资金占用费的收取
资金占用费按年15%收取。
二、新疆世峰公司基本情况
新疆世峰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注册资本150万元,法人代表为袁野,主要从事金精粉的生产与销售。因政府要求及股权转让等因素,世峰矿业自2009年5月停产至今。
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新疆世峰公司资产账面价值7,015.28万元,负债账面价值8,518.57万元,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账面价值-1,503.29万元。新疆世峰公司最近一期(2011年1-5月)财务报表的净利润为-276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新疆世峰公司提供借款,支持新疆世峰公司恢复生产和发展的需要,实现公司向黄金开采业的战略转型。新疆世峰公司的未来收入可以预期,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新疆世峰公司的董事长和主要管理人员都由本公司委派,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