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1-035号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2011年9月15日发出的会议通知,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1年9月21日以通讯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
一、会议情况
会议共审议了一项议案,会议及参加表决的人员与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在事前已与各位董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供热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金300万元》的议案
2011年9月7日,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了《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供热许可证实施办法>的通知》(黑建城[2011]111号),根据《黑龙江省供热许可实施办法》中对于5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供热单位申请条件要求:利用热源单位提供热能的供热单位及区域锅炉供热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由于黑龙江省即将进入冬季供热期,为尽快办理公司注册及取得供热许可证,不影响供热工程,公司决定对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供热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300万元,增资后七台河宝泰隆供热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2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500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目录
1、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了《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供热许可证实施办法>的通知》(黑建城[2011]111号)。
特此公告。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