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59 股票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11-021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1年9月2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为了充实北京市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本金,公司拟与控股子公司北京大龙顺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大龙有限公司同比例增资,增资后大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32859.055488万元增加到80000万元。
增加部分的注册资本47140.944512万元,由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43984.734560万元,北京大龙顺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3156.209952万元。
变更后,大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0万元,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净资产出资30659.055488万元,以货币出资43984.734560万元,合计74643.79004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3.30%;
北京大龙顺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5356.20995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70%;
同意票 7票 反对票 0票 弃权票 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600159 股票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11-022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与北京大龙顺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北京市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增资金额为47140.944512万元。
●本次增资事项为股东同比例增资,增加的注册资本由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43984.734560万元,北京大龙顺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3156.209952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北京市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0万元。
●本次交易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公司拟与控股子公司北京大龙顺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龙顺发”)对北京市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龙有限”)同比例增资,增资后大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32859.055488万元增加到80000万元。
本次交易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大龙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大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2月25日,注册资本32859.055488万元,法定代表人李绍林,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甲2号416室,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股东结构为大龙伟业占93.30%,公司另一控股子公司北京大龙顺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占6.7%。
截至2010年年末,大龙有限公司总资产2,339,787,731.14元,净资产740,006,870.26元,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34,479,374.20元,营业利润234,635,796.91元,实现净利润23,807,430.03元。
三、增资方式
为了充实大龙有限公司资本金,公司拟与控股子公司北京大龙顺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大龙有限公司同比例增资,增资后大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32859.055488万元增加到80000万元。
增加部分的注册资本47140.944512万元,由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43984.734560万元,北京大龙顺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出资3156.209952万元。
变更后大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0万元,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净资产出资30659.055488万元,以货币出资43984.734560万元,合计74643.79004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3.30%;
北京大龙顺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5356.20995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70%;
四、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事项将进一步充实大龙有限公司的资本金,有利于增强大龙有限公司的经营能力、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增资事项并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