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2011-09-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11-006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刊载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部分数据引用有误,经复核,现对该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一、更正前相关内容有:
四、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2,7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9,207.81万元。
五、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每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3,492.19万元,包括以下内容
项目 | 金额 |
承销、保荐费用 | 2,558.00万元 |
审计及验资费用 | 276.68万元 |
律师费用 | 266.00万元 |
信息披露费及印刷费 | 360.26万元 |
股权登记费 | 13.60万元 |
其他发行费 | 17.65万元 |
每股发行费用1.03 元/股。(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本)
六、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9,207.81万元。
二、更正后内容为:
四、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2,7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9,200.06万元。
五、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每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3,499.94万元,包括以下内容
项目 | 金额 |
承销、保荐费用 | 2,558.00 万元 |
审计及验资费用 | 277.31万元 |
律师费用 | 266.00万元 |
信息披露费 | 337.60万元 |
上市初费和登记费 | 61.02万元 |
每股发行费用1.03 元/股。(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本)
六、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9,200.06万元。
更正后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详见2011年9月22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对因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