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11-030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也没有被否决的议案。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十五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1年9月23日在本公司召开。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11年9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本次股东大会应参会股份总数 565700000 股,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0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8524428股,占总股本35.09%,其中,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9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93784股,占总股本的0.2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郭文仓董事长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照公司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股东大会认为本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
同意 198199427 股,占实际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84 %;反对 208400 股,占实际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 %;弃权 116601 股,占实际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
同意 198103044 股,占实际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反对 214000 股,占实际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 %;弃权 207384 股,占实际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 %。
(2)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20,000万股(含20,000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与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在上述区间范围内,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
同意 198103044 股,占实际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反对 214000 股,占实际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 %;弃权 207384 股,占实际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 %。
(3)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6个月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
同意 198103044 股,占实际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反对 214000 股,占实际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 %;弃权 207384 股,占实际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 %。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①发行对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以其自有资金)、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自然人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法投资者等。最终发行对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②认购方式: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且均为现金认购。
表决结果:
同意 198103044 股,占实际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反对 214000 股,占实际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 %;弃权 207384 股,占实际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 %。
(5)发行价格及定价基准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11年9月8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人民币12.03元/股(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
同意198103044 股,占实际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 %;反对 214000 股,占实际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 %;弃权 207384 股,占实际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 %。
(6)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
同意198103044 股,占实际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反对 214000 股,占实际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 %;弃权 207384 股,占实际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 %。
(7)上市地点。
在锁定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
同意198103044股,占实际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 %;反对 214000 股,占实际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 %;弃权 207384 股,占实际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 %。
(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171,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 (万元) | 拟使用募集资金 (万元) |
| 1 | 1—4号焦炉配套干熄焦项目 | 41,278.00 | 41,278.00 |
| 2 | 150吨/小时干熄焦技术改造项目 | 20,323.00 | 15,707.20 |
| 3 | 20万吨/年甲醇改扩建项目 | 45,589.75 | 42,873.00 |
| 4 | 生产废水深度处理及回用工程项目 | 15,640.00 | 15,640.00 |
| 5 |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 50,000.00 | 50,000.00 |
| 合 计 | 172,830.75 | 165,498.20 |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按上述项目顺序投入,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为满足项目开展的需要,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银行贷款、自有资金等先行投入上述项目的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对前期投入的资金进行置换。
表决结果:
同意 198103044 股,占实际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79 %;反对 214000 股,占实际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 %;弃权 207384 股,占实际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 %。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
同意198102944股,占实际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反对 214100 股,占实际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 %;弃权 207384 股,占实际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 %。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
同意198103044股,占实际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反对 214000 股,占实际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 %;弃权 207384 股,占实际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 %。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预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同意198065744股,占实际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反对 162800 股,占实际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 %;弃权 295884 股,占实际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 %。
4、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同意198051744股,占实际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反对 162800 股,占实际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 %;弃权 309884 股,占实际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 %。
5、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同意198051744股,占实际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反对 168700 股,占实际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权 303984 股,占实际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 %。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安排,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具体认购办法以及其他与发行和上市有关的事宜;
(二)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中介机构,签署与本次发行及股权认购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保荐协议、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等相关协议;
(三)授权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四)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及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签署、报送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五)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六)决定存放本次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
(七)办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申报、备案有关事宜;
(八)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际结果,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并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发行股份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登记、限售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九)如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部门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出现变化时,授权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十)授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
同意198051744股,占实际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反对 162800 股,占实际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弃权 309884 股,占实际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 %。
7、关于修改《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同意198051744股,占实际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反对 162800 股,占实际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弃权 309884 股,占实际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 %。
8、关于修改《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同意198051744股,占实际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反对 162800 股,占实际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 %;弃权 309884 股,占实际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 %。
9、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津贴的议案。
独立董事津贴税前5000元/月,按月支付;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津贴税前4000元/月,按月支付。
表决结果:
同意198051744股,占实际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反对 162800 股,占实际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 %;弃权 309884 股,占实际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 %。
10、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选举郭文仓、卫正义、支亚毅、张晋、史瑞平、张国富等六名同志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会议选举田旺林、岳丽华、张翼等三名同志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2011年9月23日起至2014年9月22日止。董事、独立董事个人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
| 10 |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的议案 | 同意票数 | 占表决权总数% |
| 10.01 | 郭文仓 | 197031647 | 99.248 |
| 10.02 | 卫正义 | 197030647 | 99.248 |
| 10.03 | 支亚毅 | 197030647 | 99.248 |
| 10.04 | 张晋 | 197030646 | 99.248 |
| 10.05 | 史瑞平 | 197030647 | 99.248 |
| 10.06 | 张国富 | 197030649 | 99.248 |
| 10.07 | 田旺林 | 197030647 | 99.248 |
| 10.08 | 岳丽华 | 197030647 | 99.248 |
| 10.09 | 张翼 | 197030647 | 99.248 |
1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会议选举王茂、孔晓宝、田世鑫、樊大宏等四名同志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公司监事任期三年,自2011年9月23日起至2014年9月22日止。股东监事个人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
| 11 |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 同意票数 | 占表决权总数% |
| 11.01 | 王茂 | 197031647 | 99.248 |
| 11.02 | 孔晓宝 | 197031647 | 99.248 |
| 11.03 | 田世鑫 | 197031647 | 99.248 |
| 11.04 | 樊大宏 | 197031645 | 99.248 |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第1—6项为特别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7—11项为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第10、11项为选举董事、监事的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以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由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鉴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附件:董事、独立董事、股东监事个人简历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董事、独立董事、股东监事个人简历
郭文仓,男,汉族,1967年8月出生,山西代县人,大学文化,硕士学位,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91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卫正义,男,汉族,1958年8月出生,山西曲沃人,大学文化,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82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党委常委,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支亚毅,男,汉族,1962年出生,山西闻喜人,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中共党员。1983年参加工作,现任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万隆实业公司经理。
张晋,男,汉族,1955年11月出生,山西洪洞人,大学文化,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1977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史瑞平,男,汉族,1959年11月出生,山西稷山人,大学文化,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1980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国富,男,汉族,1964年9月出生,山西阳城人,大学文化,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85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厂长。
田旺林,男,汉族,1957年12月出生,山西祁县人,大学文化,硕士学位,会计学教授,中共党员。1976年3月参加工作,现任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财会系主任、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02年4月参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结业证》。
岳丽华,女,汉族,1953年3月出生,山西太原人,大学文化,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1971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山西亚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西经贸节能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2008年3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结业证》。
张翼,男,汉族,1970年7月出生,山西翼城人,法学学士,研究生学历,律师,中共党员。1992年7月参加工作,现为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律师、创始合伙人,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中诺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02年1月参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结业证》。
王茂,男,汉族,1962年9月出生,山西朔州人,大学文化,高级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1982年参加工作,现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孔晓宝,男,汉族,1954年3月出生,山西洪洞人,大学文化,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1970年11月参加工作,现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田世鑫,男,汉族,1964年2月出生,山西孝义人,大学文化,中共党员,高级统计师。1986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樊大宏,男,汉族,1966年4月出生,山西永济人,大学文化,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1990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11-031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9月23日在本公司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由郭文仓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郭文仓同志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卫正义、支亚毅同志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郭文仓、卫正义、支亚毅等个人简历见附件1。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董事会聘任:史瑞平为公司总经理;郭毅民、成向贵、潘则孝、刘善泽、李兆旺、曾治平、杨世红、张文案等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李峰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晋为公司财务总监;邢良智为公司总法律顾问;王洪云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史瑞平等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个人简历见附件1。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见附件2。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人员任期均为三年,自2011年9月23日起至2014年9月22日止。
三、关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调整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换届情况,公司相应调整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调整后专门委员会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郭文仓
委 员:卫正义 张 翼
投资评审工作组—组长:卫正义
成员:史瑞平(原为杨清民) 张晋 郭毅民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田旺林
委 员:张 晋 岳丽华
审计工作组—组长:张 晋
成员:杨世红 关峰
3、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岳丽华
委 员:郭文仓 田旺林
提名工作组—组长:郭文仓
成员:卫正义 支亚毅(原为宁志华) 史瑞平(原为杨清民)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岳丽华
委 员:郭文仓 张 翼
薪酬与考核工作组—组长:史瑞平(原为杨清民)
成员:成向贵 张国富(原为马恩泽)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附件1:郭文仓等同志个人简历
附件2: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1:郭文仓等人员个人简历
郭文仓,男,汉族,1967年8月出生,山西代县人,大学文化,硕士学位,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91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卫正义,男,汉族,1958年8月出生,山西曲沃人,大学文化,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82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党委常委,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支亚毅,男,汉族,1962年出生,山西闻喜人,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中共党员。1983年参加工作,现任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万隆实业公司经理。
史瑞平,男,汉族,1959年11月出生,山西稷山人,大学文化,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1980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晋,男,汉族,1955年11月出生,山西洪洞人,大学文化,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1977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郭毅民,男,汉族,1961年9月出生,四川达县人,大学文化,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82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成向贵,男,汉族,1963年7月出生,山西交城人,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经济师。1982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潘则孝,男,汉族,1959年9月出生,山西临猗人,大学文化,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80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峰,男,汉族,1967年10月出生,山西襄汾人,大学文化,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87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邢良智,男,汉族,1957年9月出生,山西浮山人,大学文化,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1975年4月参加工作,现任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
刘善泽,男,汉族,1960年11月出生,山西临猗人,中专文化,中共党员,工程师。1981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李兆旺,男,汉族,1955年11月出生,山西灵石人,大学文化,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80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曾治平,男,汉族,1970年10月出生,山西交口人,大学文化,中共党员,工程师。1991年7月参加工作,2011年8月自山西华晋吉宁煤业公司调入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杨世红,男,汉族,1968年10月出生,山西襄汾人,大学文化,工商管理硕士(MBA),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1991年10月参加工作,现任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
张文案,男,汉族,1969年12月出生,山西河曲人,大学文化,工程硕士,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91年8月参加工作,2011年8月自山西焦煤集团焦化产业发展局调入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王洪云,男,汉族,1976年2月出生,山西洪洞人,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经济师。1995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附件2: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对相关人员提名、任免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经了解史瑞平、张晋、郭毅民、成向贵、潘则孝、李峰、邢良智、刘善泽、李兆旺、曾治平、杨世红、张文案等十二名同志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情况,我们认为,上述人员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和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3、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史瑞平为公司总经理;郭毅民、成向贵、潘则孝、刘善泽、李兆旺、曾治平、杨世红、张文案等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李峰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晋为公司财务总监;邢良智为公司总法律顾问。
独立董事:田旺林 岳丽华 张翼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600740 股票简称:山西焦化 公告编号:临2011-032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9月23日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茂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王茂同志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王茂个人简历:
王茂,男,汉族,1962年9月出生,1982年参加工作,山西朔州人,高级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现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