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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
    2011-09-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46 证券简称:新联电子 公告编号:2011-025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了《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经营合同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23)。

      公司近日已收到与客户正式签订的采购合同。

      一、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买方:江苏省电力公司物资采购与配送中心

      卖方: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签署时间:2011年9月13日

      3、合同标的:电台、无线通信设备等

      4、合同总金额:8904.06万元人民币(捌仟玖佰零肆万零陆佰元整)(含税)。

      5、供货时间:2011年10月10日

      6、付款方式:分预付款、到货款、投运款和质保金四次支付,支付比例为2 : 7.4 : 0 : 0.6。

      7、保证金:卖方应向买方提供金额为合同价格10%的履约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

      8、争议解决:买卖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争议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提交买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江苏省电力公司物资采购与配送中心是江苏省电力公司直属单位,负责江苏省电力公司物资采购合同的签订与执行。江苏省电力公司成立于1988年12月,是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省级电力公司。主要从事江苏境内电网建设、管理,经营江苏境内电量销售业务。同时还管理与电力有关的设计、施工、修造、科研等单位,服务全省3000余万电力客户。江苏省电力公司为公司长期以来的合作客户,履约情况一直以来保持良好。

      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中标总金额为 8904.06万元,占公司2010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总收入的29.22%。项目中标对公司2011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对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四、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不需要董事会审议表决,不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五、风险提示

      本次中标的产品为公司技术成熟产品,且非出口产品,所以不存在技术、汇率的风险。公司已做好了材料风险控制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省电力公司物资采购与配送中心签订的相应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