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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弘深证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 易方达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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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弘深证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易方达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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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弘深证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1-09-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2版)

    2.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B 采掘业--
    C 制造业2,981,425.002.73
    C0 食品、饮料996,664.000.91
    C1 纺织、服装、皮毛--
    C2 木材、家具--
    C3 造纸、印刷--
    C4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C5 电子--
    C6 金属、非金属1,984,761.001.82
    C7 机械、设备、仪表--
    C8 医药、生物制品--
    C99 其他制造业--
    D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E 建筑业--
    F 交通运输、仓储业--
    G 信息技术业--
    H 批发和零售贸易--
    I 金融、保险业1,361,975.001.25
    J 房地产业--
    K 社会服务业--
    L 传播与文化产业--
    M 综合类--
    合计4,343,400.003.97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3.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000002万 科A954,8458,068,440.257.38
    2000858五 粮 液198,9177,105,315.246.50
    3002024苏宁电器478,4186,128,534.585.61
    4000651格力电器228,9245,379,714.004.92
    5000001深发展A291,1304,969,589.104.55
    6000063中兴通讯161,3714,563,571.884.17
    7000983西山煤电171,7234,155,696.603.80
    8000157中联重科249,1313,831,634.783.50
    9000527美的电器203,6333,744,810.873.43
    10000338潍柴动力82,3973,743,295.713.42

    3.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000776广发证券34,7001,361,975.001.25
    2000629攀钢钒钛107,3001,187,811.001.09
    3002304洋河股份7,900996,664.000.91
    4000012南 玻A48,300796,950.000.73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27日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监管机构认定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违法事实,并对相关人员处以警告和罚款。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为被动式指数基金,采用指数复制投资策略,按照个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股票组合,五粮液为深证成份指数40只样本股之一。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五粮液进行了投资。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五粮液外,未发现其他证券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未发现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名 称金 额(元)
    1存出保证金919,055.75
    2应收证券清算款523,823.03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1,268.67
    5应收申购款8,221.15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合计1,452,368.60

    (4)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① 本基金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②本基金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表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误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2010年8月12日,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1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净值增长率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10/08/12)- 2010/12/31-2.20%0.76%15.85%1.66%-18.05%-0.90%
    2011/01/01-

    2011/06/30

    -3.99%1.28%-2.58%1.30%-1.41%-0.02%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10/08/12)-2011/06/30-6.10%1.08%12.86%1.47%-18.96%-0.39%

    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1年3月26日公告的《天弘深证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基金管理人”部分,根据公司人员变动情况,对基金管理人的概况、公司部门设置、部分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2、在“基金管理人”部分,根据公司人员变动情况,对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部分进行了更新;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基金托管人提供的更新内容做了相应的更新;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了新的代销机构;

    5、在“十三、基金投资组合报告”部分,按有关规定补充了本基金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6、在“十四、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业绩数据,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7、在“二十六、其他应披露的事项”部分,对本次更新内容期间的历次公告进行了补充。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