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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山下湖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申请工业地块回收的提示性公告
    2011-09-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山下湖 公告编号:2011-23

      浙江山下湖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申请工业地块回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工业地块退二进三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诸政办【2011】50号)的文件精神,为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整合山下湖珍珠工业园,积极推进工业地块“退二进三”工作,在山下湖珍珠工业园其它主要企业已向政府提交了回收工业地块申请的情况下,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诸暨英发行珍珠有限公司于2011年9月23日向山下湖镇人民政府提出了回收坐落于山下湖镇杨子山自然村工业用地的申请。现将上述申请回收地块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申请回收地块情况

      本次提出申请回收地块位于浙江省诸暨市山下湖镇杨子山自然村(山下湖珍珠工业园区),面积约为18629.1平方米,属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诸暨英发行珍珠有限公司,土地证编号为:诸暨国用(2004)第11-3003号,使用年限截至2054年3月3日止;地上建筑物建筑面积合计为23835.61平方米,房屋所有权人为诸暨英发行珍珠有限公司。

      截止2011年6月30日,上述土地账面净值约为人民币255万元,地上建筑物账面净值为1115万元。

      二、申请回收进展情况

      按照《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工业地块退二进三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的规定,工业地块回收的主要工作程序分为申请回收、实地调查和权属审核、征询意见、价格评估、方案报批、签订回收合同等几个主要阶段。截止目前,诸暨英发行珍珠有限公司申请回收工业用地的事项尚处于提交申请阶段,尚未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回收合同》等协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退二进三”涉及到土地回收的,采用上限控制的办法,上述事项涉及地块所处区域的回收价格最高不得超过40万元/亩,土地出让净收益的20%补助回收企业用于搬迁安置;地上建筑物按市场价格评估后进行补偿,补偿额度不超过限额标准(2011年工业地块“退二进三”地上建筑物回收补偿限额主要标准为:钢筋砼结构1800元/平方米,砖混结构1500元/平方米,该补偿标准每年调整一次)。

      由于上述事项尚处于申请阶段,目前未签订正式协议,该土地回收补偿价格暂不能确定,因此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影响及财务状况的影响将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回收合同》等协议签署后公告。公司预计该事项在2011年内无法完成,因此,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2011年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上述事项尚处于申请阶段,能否获得政府部门批准以及土地回收的补偿价格目前均无法确定,因此,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刊登进展公告。公司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山下湖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