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75 证券简称:st昌鱼 编号:临2011-021号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9月26日上午10:00时在北京现场召开。公司已于2011年9月10日将本次会议的通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出席会议股东及合法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105,727,418股,占公司总股本508,837,238股的20.78%,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因董事长翦英海、副董事长刘鸿岳先生有事不能主持本次会议,经公司1/2以上董事推选,会议由董事王晓东先生主持。经出席的股东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高士庆、樊国红、李成、詹健、张旭、李;独立董事3名:郝法勤、郭景春、杨华。
1、非独立董事6名:
高士庆先生,有效票105,727,418股,同意票105,727,418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股。
樊国红先生,有效票105,727,418股,同意票105,727,418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股。
李成先生,有效票105,727,418股,同意票105,727,418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股。
詹健先生,有效票105,727,418股,同意票105,727,418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股。
张旭先生,有效票105,727,418股,同意票105,727,418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股。
李先生,有效票105,727,418股,同意票105,727,418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股。
2、独立董事3名:
郝法勤先生,有效票105,727,418股,同意票105,727,418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股。
郭景春先生,有效票105,727,418股,同意票105,727,418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股。
杨华先生,有效票105,727,418股,同意票105,727,418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国治维、王京;职工代表监事:贺捷。
国治维先生,有效票105,727,418股,同意票105,727,418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股。
王京先生,有效票105,727,418股,同意票105,727,418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股。
本次股东大会已由北京市德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法宝、张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德赛京股会字[2011]第0926号)。该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275 证券简称:ST昌鱼 编号:临2011-022号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第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一次董事会于2011年9月26日上午在北京现场召开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高士庆先生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8名。董事李先生因事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有效。经与会董事签字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经公司董事会提议选举高士庆先生担任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同意票8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一)经董事长高士庆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聘任樊国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聘任许轼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
(二)经总经理樊国红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聘任许轼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聘任张旭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以上人员的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同意票8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独立董事郝法勤、郭景春、杨华对公司以上人员的聘任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以上人员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7条、第148条、第149条规定的情况,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上述人员的任职。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下设战略、薪酬与考核、提名、审计四个委员会成员及负责人的议案》
决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委员会成员及负责人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负责人:高士庆 委员:高士庆、樊国红、李成、詹健、杨华 下设工作组,组长由李成担任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人:郭景春(独立董事)委员:郭景春、郝法勤、樊国红 下设工作组,组长由樊国红担任
3、提名委员会负责人:杨华(独立董事)委员:杨华、郭景春、高士庆 下设工作组,组长由许轼担任
4、审计委员会负责人:郝法勤(独立董事) 委员:郝法勤、杨华、张旭 下设工作组,组长由张旭担任
以上人员简历见公司2011年9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公告。
同意票8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附简历:
许轼,男,1976年5月出生,本科,中共党员,高级经营师。
于2002年取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第二十一期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
1999年至今,先后任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职员、证券事务代表、投资发展部经理。
特此公告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275 证券简称:ST昌鱼 编号:临2011-023号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第一次监事会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于第五届第一次监事会于2011年9月26日在北京现场召开了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应到3名,实到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有效。经过签字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同意选举国治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监事会召集人)。任期自监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
同意票 3 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特此公告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