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到期归还的公告
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到期归还的公告
2011-09-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028 股票简称:中国石化 编号:临2011-30号
转债代码:110015 转债简称:石化转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到期归还的公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于2011 年3月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30亿A股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的议案》,批准对募投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按规定在不超过募集资金金额10%的额度内,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2011年3月25日至2011年9月24日止)。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3月28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1-10)。
本公司已于2011年9月23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本公司的保荐机构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陈革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