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28 证券简称:云南锗业 公告编号:2011-055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9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11年9月23日以现场出席结合传真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议案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1年9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整改计划》;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1年9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整改计划》。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作如下修订:
原文:
第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由审计委员会委员提议召开。会议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五天以专人送达、传真、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主持。
修订为:
第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每次例会,审计委员会需对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向董事会报告。临时会议由审计委员会委员提议召开。会议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五天以专人送达、传真、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主持。
修订后的《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于2011年9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