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整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ST金顶 编号:临2011—021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重整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公司管理人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1 年9月26日发布临2011-020号公告(详见2011年9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乐山中院”) 于2011年9月23日下达(2010)乐民破(裁)字第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峨眉山天翼包装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
根据乐山中院2011年9月23日作出(2010)乐民破(决)字第1-1号《决定书》,指定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重整的管理人。公司重整采取管理人管理模式,信息披露工作责任人为管理人。
一、关于停牌安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11年9月26日停牌一天,2011年9月27日起复牌交易,自复牌之日起二十个交易日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即 2011年11月1日)起公司股票实施停牌。直至法院就公司重整计划做出裁决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二、关于债权人和出资人权益有可能被调整的提示
由于公司严重资不抵债,重整中,可能对公司债务和股东所持股份进行调整。
另外,重整工作现仍以对公司现有主业进行整合为主,从而使公司恢复持续经营能力,除此之外,暂无其他资产重组计划。
三、关于若公司连续三年亏损,则公司股票可能面临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
因公司2009年、2010年已连续两年亏损,2011年是否盈利及能否在2011年年报披露前完成重整,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若公司2011年继续亏损或不能在2011年年报披露前完成重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的风险。
四、关于因重整失败,破产清算,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若重整失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存在可能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的风险。
管理人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管理人披露的信息以上述媒体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