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调整税收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产品出口(上接封一)
2011-09-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温家宝:调整税收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产品出口
(上接封一)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引导作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推进资源税费和环境税费改革。调整进出口税收政策,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产品出口。加强节能发电调度,实行电力需求侧管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扶持壮大节能服务产业。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推进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市场化。(四)加强节能减排能力建设。抓紧制订完善能源消耗、污染排放方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设计规范,完善统计核算与监测方法。加强节能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国家、省、市三级减排监控体系。(五)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促进重点用能单位科学管理、组织、控制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工业、建筑、交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业领域要严格执行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准入标准,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全过程控制污染物排放。建筑节能要科学合理改造已有建筑,积极发展绿色建筑、智能建筑,最大限度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交通节能减排要重视发展公共交通,统筹发展和优化运用多种运输方式,逐步提高机动车排放标准,积极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经济高效的节能产品,提倡绿色低碳消费,形成节能环保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各类公共机构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国家机关要做表率。重视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大规模开展植树造林,增加森林碳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