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 :600815 股票简称:厦工股份 编号:临2011-030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9月24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传真、邮件等方式发出了通知,会议于2011年9月27日如期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通知、召集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重新预计201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就本项关联交易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郭清泉、王昆东、牟建勇、陈培堃、王智勇回避表决,董事会三位独立董事均表决同意。
表决结果:赞成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受让厦门厦工重工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以162,116,709元受让厦门厦工重工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集美区铁山路155、157号、灌口中路996-1000号(双号)即厦工工业园B1地块和集美区铁山路185号即厦工工业园B2地块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及土地使用权等部分资产。公司董事会就本项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郭清泉、王昆东、牟建勇、陈培堃、王智勇回避表决,董事会三位独立董事均表决同意。
表决结果:赞成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3、审议《公司关于提请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1年10月17日下午3:00点以现场方式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附: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定于2011年10月17日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0月17日下午3:00点;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灌口南路668号之八厦工股份公司会议室;
4、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
二、会议审议议题:
1、审议《公司关于重新预计201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公司关于受让厦门厦工重工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股权登记日:2011年10月10日。
四、会议出席对象:
1、凡截止2011年10月10日下午3: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五、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加盖法人印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加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加持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出席会议时确认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后生效。
出席会议时凭上述登记资料签到。
2、登记时间:2011年10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厦门市灌口南路668号之八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六、其他事项:
1、会期预定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联系人:李畅 0592-6389300
传 真:0592-6389301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9月27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我公司(本人)出席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在委托人不做具体表决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见表决)。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 | 《公司关于重新预计201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2 | 《公司关于受让厦门厦工重工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委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 :600815 股票简称:厦工股份 编号:临2011-031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1年9月27日召开。应到会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的有关规定。经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重新预计201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重新预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允,决策的程序和结果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受让厦门厦工重工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以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资产评估值为交易价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的程序和结果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1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15 证券简称:厦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1-032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新预计
201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收购了厦工(三明)重型机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工三重”)100%股权,收购完成后,厦工三重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关联关系发生了变化。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2011年度与部分关联单位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进行重新预计,具体内容列示如下:
一、新增关联交易预计
1、关联销售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交易类别 | 交易内容 | 关联人 | 新增预计金额 | 调整后2011年预计金额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销售配件 | 厦门银华机械有限公司 | 76,000.00 | 76,000.00 |
销售钢材 | 厦门海翼物流有限公司 | 350,000.00 | 350,000.00 | |
销售材料 | 龙海市凯豪机械有限公司 | 900,000.00 | 900,000.00 | |
销售配件 | 福建三明三重铸锻有限公司 | 9,200,000.00 | 9,200,000.00 | |
销售商品 | 厦门厦工重工有限公司 | 7,800,000.00 | 27,800,000.00 | |
小计 | / | / | 18,326,000.00 | 38,326,000.00 |
2、关联采购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交易类别 | 交易内容 | 关联人 | 新增预计金额 | 调整后2011年预计金额 |
关联方采购物资或接受劳务 | 购买商品 | 厦门厦工重工有限公司 | 55,970,000.00 | 55,970,000.00 |
购买商品 | 福建三明三重铸锻有限公司 | 1,800,000.00 | 1,800,000.00 | |
购买劳务 | 厦门海翼汽车工业城开发有限公司 | 3,700,000.00 | 3,700,000.00 | |
小 计 | / | / | 61,470,000.00 | 61,470,000.00 |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介绍
(一)厦门银华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昆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5,200万元
注册地址:厦门市同安区环城东路
经营范围:生产、制造、加工工程机械配套油缸、针梳机、注塑机、切线脱皮机、小型机械设备、金属切削工具、磨具、海翼产品和石材加工机械等。
关联关系说明:厦门银华机械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交易的简要说明:本次新增预计金额系公司向厦门银华机械有限公司销售专用铭牌。
(二)厦门海翼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詹泽兰
注册资本:人民币1,400万元
注册地址:思明区厦禾路668号办公大楼202室、204室
经营范围:1、国内货运代理。2、仓储租赁,管理服务。3、普通货运。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关联关系说明:厦门海翼物流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交易的简要说明:本次新增预计金额系厦门海翼物流有限公司向公司购买叉车,用于开展专业仓储、运输等物流服务。
(三)龙海市凯豪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建团
注册资本:人民币752.9万元
注册地址:龙海市港尾镇工业小区
经营范围:五金、交电、普通机械、电子设备、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机械零配件加工、组装。
关联关系说明:本公司原子公司厦工桥箱有限公司持有龙海市凯豪机械有限公司15.60%股权。公司吸收合并厦工桥箱有限公司后,本公司持有龙海市凯豪机械有限公司15.60%股权。
交易的简要说明:本次新增预计金额系公司与龙海市凯豪机械有限公司发生的退货索赔。
(四)福建三明三重铸锻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文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1,100万元
注册地址: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
经营范围:铸锻件的制造、加工、销售。
关联关系说明:福建三明三重铸锻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厦门厦工重工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交易的简要说明:本次新增预计金额系公司与福建三明三重铸锻有限公司发生的铸锻销售和采购。
(五)厦门厦工重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昆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注册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铁山路585号
经营范围:1、工程机械及其配件制造、加工、修理;2、房地产开发与经营;3、房地产管理;4、工程机械、汽车租赁;5、批发、零售金属材料、机械、电子设备、汽车零配件、五金、交电、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须经前置审批许可的化学品);6、经济技术咨询服务;7、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8、专用汽车(不含乘用车,产品按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公告)及汽车零配件制造,汽车(不含乘用车)销售;9、钢结构工程制作与安装;10、金属结构制造、加工、安装;11、门窗制造、加工、安装;12、升降作业平台(SJG型16t及以下)制造(B级,有效期至2014年7月5日);13、升降机(SJG16t及以下)安装、改造、维修(A级,有效期至2014年3月18日)。
关联关系说明:厦门厦工重工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69,993,06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98%,为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交易的简要说明:本次新增预计金额包括公司向厦门厦工重工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及采购技改项目的钢结构工程。
(六)厦门海翼汽车工业城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绍洲
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0万元
注册地址:集美区灌新路厦门汽车工业城
经营范围:汽车产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物业管理;仓储、配送服务;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与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关联关系说明:厦门海翼汽车工业城开发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厦门海翼地产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交易的简要说明:本次新增预计金额系厦门海翼汽车工业城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技改项目提供代建服务。
三、调减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交易内容 | 关联人 | 原预计金额 | 调整后预计金额 | 调减原因 |
关联方采购物资或接受劳务 | 采购路面机械及配件 | 厦工三重 | 80,960 | 0 | 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收购了厦工三重100%股权,关联关系发生了变化,与其交易不再构成关联交易。 |
四、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生产经营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五、定价政策和结算方式
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主要依据市场价或按照协议价。
结算方式:银行转帐或票据结算。
六、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是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公司业务的增长和市场领域的开拓有着积极的影响同时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的合理配置。本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七、审议程序
(一)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重新预计的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15 证券简称:厦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1-033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厦门厦工重工有限公司部分资产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以162,116,709元受让厦门厦工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工重工”)持有的位于集美区铁山路155、157号、灌口中路996-1000号(双号)即厦工工业园B1地块和集美区铁山路185号即厦工工业园B2地块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及土地使用权等资产。
●关联人回避事宜:公司董事会就本项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郭清泉、王昆东、牟建勇、陈培堃、王智勇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的影响:根据公司十二五发展规划,公司要进一步做强主业,做大规模,目前公司生产厂区已限制了公司的规模扩张和产能的进一步扩大,为解决发展瓶颈,增强发展后劲,同时促进资源整合,公司拟受让厦工重工拥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机器设备,缓解公司发展用地问题。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生产区域能够进一步扩大并合理规划,对公司长远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与厦工重工签订《资产转让合同》,拟以162,116,709元受让厦工重工持有的位于集美区铁山路155、157号、灌口中路996-1000号(双号)即厦工工业园B1地块和集美区铁山路185号即厦工工业园B2地块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及土地使用权等部分资产。厦工重工持有公司8.98%股权,为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厦大评估评报字(2011)第124号】《厦门厦工重工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转让项目评估报告书》,上述交易标的以2011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进行资产评估的价值为162,116,709元人民币,该评估结果已获得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
厦门厦工重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昆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注册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铁山路585号
经营范围:1、工程机械及其配件制造、加工、修理;2、房地产开发与经营;3、房地产管理;4、工程机械、汽车租赁;5、批发、零售金属材料、机械、电子设备、汽车零配件、五金、交电、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须经前置审批许可的化学品);6、经济技术咨询服务;7、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8、专用汽车(不含乘用车,产品按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公告)及汽车零配件制造,汽车(不含乘用车)销售;9、钢结构工程制作与安装;10、金属结构制造、加工、安装;11、门窗制造、加工、安装;12、升降作业平台(SJG型16t及以下)制造(B级,有效期至2014年7月5日);13、升降机(SJG16t及以下)安装、改造、维修(A级,有效期至2014年3月18日)。
关联关系说明:厦门厦工重工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有公司69,993,06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98%,为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
(1)集美区铁山路185号(厦工工业园B2地块)宗地面积48,567.42 ㎡,地上建筑物有:技术中心办公楼建筑面积8,818.2㎡;生产准备车间、产品试验车间建筑面积9,576.69 ㎡;指挥部办公楼、健身房建筑面积约2,244㎡。
(2)集美区铁山路155、157号(厦工工业园B1地块整机停放场)宗地面积43,558.22 ㎡。
(3)集美区灌口中路996-1000号(双号)(厦工工业园B1地块配件物流中心、倒班宿舍)宗地面积93,897.75㎡,其中:配件物流中心计划分四期建设,目前一期工程已竣工,共三座建筑物(即:小件库1建筑面积约820㎡,小件库2建筑面积约1,142 m2,配件(一)库建筑面积约5,415㎡);二期工程已进入招投标,包括规划建筑面积约2,222㎡的敞蓬库及规划建筑面积约7,566 m2的配件(二)库;三、四期尚未启动建设。2幢倒班宿舍已竣工,其中1号楼建筑面积约8,565m2,已完成二次装修并投入使用;2号楼建筑面积约8,171㎡,尚未进行二次装修。
(4)集美区铁山路185号钢大门一座、集美区铁山路185号、铁山路155、157号、灌口中路996-1000号(双号)的砖墙和铁栏杆围墙等构筑物。以及倒班宿舍配电设备和其他设备等部分机器设备。
2、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根据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厦大评估评报字(2011)第124号】《厦门厦工重工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转让项目评估报告书》,上述交易标的以2011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账面净值为91,845,536.84元,评估值为162,116,709元,增值70,271,172.16元,增值率为76.51%,具体资产项目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账面净值 | 评估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A | B | C=B-A | D=C/A*100% | ||
房屋建筑物类合计 | 1 | 65,028,345.07 | 73,855,615.00 | 8,827,269.93 | 13.57 |
其中:房屋建筑物 | 1.1 | 64,379,385.33 | 73,855,615.00 | 9,476,229.67 | 14.72 |
构筑物 | 1.2 | 648,959.74 | - | -648,959.74 | -100.00 |
机器设备 | 2 | 2,613.80 | 1,755,331.00 | 1,752,717.20 | 67,056.29 |
土地 | 3 | 26,809,690.97 | 86,500,876.00 | 59,691,185.03 | 222.65 |
在建工程 | 4 | 4,887.00 | 4,887.00 | - | - |
合计 | 91,845,536.84 | 162,116,709.00 | 70,271,172.16 | 76.51% |
上述评估结果已获得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付款条件
1、本次交易涉及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因此将以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资产评估值为转让价格,即转让价格为162,116,709元人民币。
2、转让价款分期支付: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支付转让价款的10%即16,211,671元人民币,剩余转让价款145,905,038元人民币在2012年10月31日之前付清。
3、合同生效日:转让合同经厦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与厦工重工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十二五发展规划,公司要进一步做强主业,做大规模,目前公司生产厂区已限制了公司的规模扩张和产能的进一步扩大,为解决发展瓶颈,增强发展后劲,同时促进资源整合,公司拟受让厦工重工拥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机器设备,缓解公司发展用地问题。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生产区域能够进一步扩大并合理规划,对公司长远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祁俊、刘宗柳、刘鹭华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该项关联交易已得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且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遵循了关联方回避原则并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内容及定价原则合理,符合公平、公正和公开的精神,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且有利于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其它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意见;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5、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6、《厦门厦工重工有限公司资产转让合同》;
7、《厦门厦工重工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转让项目评估报告书》【厦大评估评报字(2011)第124号】;
8、《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厦门厦工重工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转让项目的核准意见》;
9、《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厦门厦工重工有限公司转让厦工机械工业园B地块部分资产的批复》。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9月27日
厦门厦工重工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转让项目
评估报告书摘要
厦大评估评报字【2011】第124号
重要提示
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厦门厦工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工重工)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因厦工重工转让资产之目的,而涉及的厦门厦工重工有限公司位于集美区铁山路185号、集美区灌口中路996-1000号(双号)、集美区铁山路155、157号的建、构筑物、机器设备及土地使用权进行了实地察看与核对,并做了必要的市场调查与征询,履行了公认的其他必要评估程序。据此,我们对厦工重工委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主要采用成本法进行了评估,为其转让提供价值参考。目前我们的资产评估工作业已结束,现谨将资产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经履行必要程序和方法,截止评估基准日2011年7月31日,以市场价值为价值类型,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集美区铁山路185号、集美区灌口中路996-1000号(双号)、集美区铁山路155、157号的建、构筑物、机器设备及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壹亿陆仟贰佰壹拾壹万陆仟柒佰零玖元正 (RMB 162,116,709.00)。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账面净值 | 评估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A | B | C=B-A | D=C/A*100% | ||
房屋建筑物类合计 | 1 | 65,028,345.07 | 73,855,615.00 | 8,827,269.93 | 13.57 |
其中:房屋建筑物 | 1.1 | 64,379,385.33 | 73,855,615.00 | 9,476,229.67 | 14.72 |
构筑物 | 1.2 | 648,959.74 | - | -648,959.74 | -100.00 |
机器设备 | 2 | 2,613.80 | 1,755,331.00 | 1,752,717.20 | 67,056.29 |
土地 | 3 | 26,809,690.97 | 86,500,876.00 | 59,691,185.03 | 222.65 |
在建工程 | 4 | 4,887.00 | 4,887.00 | - | - |
合计 | 91,845,536.84 | 162,116,709.00 | 70,271,172.16 | 76.51% |
这一评估结论成立的前提条件是:公开市场和持续经营、本报告有关假设条件能够成立,并受本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条件的限制。
本评估报告使用者在应用本评估结论时应注意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本评估报告只能由报告中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并且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除依据法律需公开的情形外,未征得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同意,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以任何方式被直接或间接地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
本报告评估结论的有效期通常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2011年7月31日起计算,至2012年7月30日止。超过一年,或虽未超过一年,但被评估资产的市场价格标准出现较大波动,则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本评估报告于二O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提交委托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