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世纪游轮 公告编号:2011-临018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1年9月15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1年9月26日(星期一)在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8号万达广场1栋6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彭建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
具体内容见附件。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具体内容见巨潮网《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
具体内容见巨潮网《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整改计划》。
具体内容见巨潮网《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整改计划》。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巨潮网《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特此公告。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公司章程修正案
在第二十六条后增加一条:
第二十七条 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
公司不得修改本章程中的本条规定。
本条增加后,原章程其余条款相应顺延。
在原章程第一百一十条后增加下列几条,其余条款相应顺延。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司应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的资金和资源,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大股东及关联方使用:
(一)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大股东及关联方使用;
(二)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大股东及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三)委托大股东及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大股东及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五)代大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司严格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行为,并持续建立防止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公司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应分别定期检查公司与大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杜绝大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在审议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上,财务总监应向董事会报告大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发生大股东及关联方侵占公司资产、损害公司及社会公众股东利益情形时,公司董事会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要求大股东及关联方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当大股东及关联方拒不纠正时,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向证券监管部门报告。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建立对大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即发现大股东侵占公司资产应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股权偿还侵占资产。公司董事长作为“占用即冻结”机制的第一责任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协助其做好“占用即冻结工作”。对于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的,公司董事会应当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警告处分,对于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应予以罢免。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世纪游轮 公告编号:2011-临019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1年9月15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1年9月26日在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8号万达广场一栋6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云波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关于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会计差错进行的更正是恰当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监事会同意董事会作出的对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的意见。对本次出现的问题,要求公司引以为戒、吸取教训,切实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规则及会计准则规范运作。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特此公告。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58 股票简称:世纪游轮 公告编号:2011-临020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对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1]6号的要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公司对一季度有关会计差错予以更正,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前期会计差错事项说明
1、2011年3月,公司将应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费用如路演费、财经公关费合计1,060,500元在发行溢价中进行扣除;上述事项调减2011年一季度其他应付款1,060,500元,同时调增2011年一季度资本公积1,060,500元。
2、公司未及时在2011年一季度确认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发行相关费用1,990,700元;上述事项增加2011年一季度管理费用1,990,700元,调减2011年一季度未分配利润1,990,700元。
3、公司于2011年5月结转2011年一季度应当承担的燃油及其他物料成本共计4,795,023.47元;应按所属期确认成本费用,此事项调增2011年一季度主营业务成本4,795,023.47元,调减一季度未分配利润4,795,023.47元。
二、前期会计差错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的规定,公司对2011年一季度会计差错进行了追溯调整:
1、更正事项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2011年3月31日 | ||
调整前金额 | 累计调整额 | 调整后金额 | |
存货 | 6,610,184.14 | -4,795,023.47 | 1,815,160.67 |
其他应付款 | 14,199,914.44 | 925,700.00 | 15,125,614.44 |
资本公积 | 409,135,785.18 | 1,065,000.00 | 410,200,785.18 |
未分配利润 | 60,308,034.89 | -6,785,723.47 | 53,522,311.42 |
2、更正事项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2011年3月31日 | ||
调整前金额 | 累计调整额 | 调整后金额 | |
主营业务成本 | 34,989,344.54 | 4,795,023.47 | 39,784,368.01 |
管理费用 | 4,051,198.25 | 1,990,700.00 | 6,041,898.25 |
利润总额 | -5,422,579.78 | -6,785,723.47 | -12,208,303.25 |
净利润 | -5,422,579.78 | -6,785,723.47 | -12,208,303.25 |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同时予以更新。
4、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说明
2011年9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有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在今后工作中,公司将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重点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切实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规范财务核算,切实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对2011年一季度财务报表进行差错更正,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会计处理也符合有关财务规定,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对会计差错更正。希望公司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完善内部控制,杜绝上述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公司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监事会就本次财务信息更正事项发表如下专项意见:本次会计差错进行的更正是恰当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监事会同意董事会作出的对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的意见。对本次出现的问题,要求公司引以为戒、吸取教训,切实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规则及会计准则规范运作。
特此公告。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