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一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11-031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一、召开会议和出席情况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二〇一一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9月27日上午9:30在公司1号会议厅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人代表4名股东,代表股份8318.0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83%。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郑康定先生主持,公司全部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赞成:8318.04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弃权: 0股;反对: 0股。
同意《公司章程》原第一百零六条由“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
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修改为“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且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表决的方式选举郑康定先生、郑芳女士、曹光伟先生、冯小龙先生、毕克允先生、沈成德先生、贺正生先生7人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其中毕克允先生、沈成德先生、贺正生先生为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具体任期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2014年9月26日,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郑康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8318.04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弃权: 0股; 反对: 0股。
2、选举郑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8318.04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弃权: 0股;反对: 0股。
3、选举曹光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8318.04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弃权: 0股;反对: 0股。
4、选举冯小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8318.04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弃权: 0股;反对: 0股。
5、选举毕克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8318.04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弃权: 0股;反对: 0股。
6、选举沈成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8318.04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弃权: 0股;反对: 0股。
7、选举贺正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8318.04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弃权: 0股;反对: 0股。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任奉波女士、杜江霞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监事,与职工监事钱秀珠女士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具体任期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2014年9月26日,表决结果如下:
选举任奉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赞成:8318.04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弃权: 0股;反对: 0股。
选举杜江霞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赞成:8318.04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弃权: 0股;反对: 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一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11-032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1 年9月20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1 年9月27日上午11:00 时在公司1号会议厅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公司全部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郑康定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郑康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郑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自2011年9月27日至2014年9月26日。
郑康定先生、郑芳女士简历请见公司2011-027号公告。
二、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同意由董事郑康定先生,独立董事沈成德先生、毕克允先生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郑康定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同意由独立董事毕克允先生、贺正生先生,董事郑芳女士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由毕克允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同意由独立董事沈成德先生、贺正生先生,董事郑芳女士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沈成德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同意由独立董事贺正生先生、沈成德先生,董事郑康定先生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贺正生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自2011年9月27日至2014年9月26日。
三、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聘任郑康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自2011年9月27日至2014年9月26日。
聘任赵勤攻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杜云丽女士为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自2011年9月27日至2014年9月26日。
赵勤攻先生、杜云丽女士简历附后。
四、以7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聘任曹光伟先生、冯小龙先生、赵勤攻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殷夏容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上述高管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自2011年9月27日至2014年9月26日。
曹光伟先生、冯小龙先生简历请见公司2011-027号公告。殷夏容女士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毕克允先生、沈成德先生、贺正生先生对上述三、四两议案聘任的高管人员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管人员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有关资料,未发现郑康定、赵勤攻、曹光伟、冯小龙、殷夏容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上述人员作为公司高管的任职资格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任职人员具备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的审议、表决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聘任郑康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赵勤攻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聘任曹光伟先生、冯小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殷夏容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五、以7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聘任陶海波女士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自2011年9月27日至2014年9月26日。
陶海波女士简历附后。
六、以7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参与宁波市国土资源局鄞州分局国有工业用地竞拍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预计金额不超过4500万元人民币参与竞拍宁波市国土资源局鄞州分局以挂牌方式出让的鄞州投资创业中心I-4-1地块。该地块西面为河流,南面到36米金源路,东、北面至用地界线。土地面积3462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50年,容积率>1.2且≤2.0,建筑密度≥30%且≤45%,绿地率20%。
公司参拍此地块拟用于实施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暂由公司自有资金垫付。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郑康定先生处理上述事宜并签署该土地竞拍及建设过程中的相关文件。
七、以7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及整改报告》。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
赵勤攻先生,中国国籍,1967年生,中共党员,工学硕士。1999年10月至2008年4月,任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副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08年5月至今任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08年12月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十八期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班,取得资格证书。
赵勤攻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管无关联关系,不持有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殷夏容女士,中国国籍,1971年生,大学本科学历。1992年起在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工作。
殷夏容女士与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管无关联关系,不持有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杜云丽女士,中国国籍,1973年生,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1995年7月起在本公司工作,曾任公司总经办秘书、人事课课长,2002年12月至今任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07年9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获得资格证书。
杜云丽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陶海波女士,女,1979年5月生,本科学历,会计师,2004年起至今在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任职,2009年3月24日起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11-033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1 年9月2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1 年9月27日上午11:30 时在公司1号会议厅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为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钱秀珠女士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一致选举钱秀珠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钱秀珠女士简历详见公司2011-029号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