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1-09-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9月2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简称 | 诺安油气能源(QDII-FOF-LOF) |
基金主代码 | 163208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1年9月27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
注:本基金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的场内交易简称为“诺安油气”,交易代码为“163208”。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258号 | |
基金募集期间 | 2011年8月29日至2011年9月20日 | |
验资机构名称 |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 2011年9月26日 | |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 12,096 | |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950,526,471.15 | |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 504,212.24 | |
募集份额(单位:份 ) | 有效认购份额 | 950,526,471.15 |
利息结转的份额 | 504,212.24 | |
合计 | 951,030,683.39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89,958.30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01% |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 是 | |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 2011年9月27日 |
注: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或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根据《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六个月后,在相关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上市交易。在确定上市交易的时间后,基金管理人最迟在上市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刊登公告。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将于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在确定了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日期后,基金管理人将最迟于开放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予以披露。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