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合同生效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9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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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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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jyfund.com,www.jysld.com,www.bocomschroder.com)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将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所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开户时填写的地址寄送认购确认书,及向所有新开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寄送开户确认书。请基金份额持有人注意确认开户时填写的地址是否准确、完整(包括省、市、区、具体地址及邮政编码等)。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机构更正相关资料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021-61055000)修改。
投资人在原认购网点或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打印的交易确认凭证与本基金管理人寄送的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确认书的记载不一致的,应以本基金管理人寄送的凭证为准。基金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未收到本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确认书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请主动联系本基金管理人。否则,视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已经收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确认书。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始办理。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