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拓维信息 股票代码:002261 编号:2011-031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1年9月22日通过邮件、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1年9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 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新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以上议案的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附件1:《总经理工作细则修正案》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9月29日
附件1: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修正案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发展的需要,现对《总经理工作细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修改内容如下:
《总经理工作细则》原第五条为:
公司章程中授权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必须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涉及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银行贷款、资产处置、租赁事项、向银行申请授信。股东大会、董事会另有授权的,按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具体授权执行。
现变更为:
公司章程中授权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必须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有权审批以下交易事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含10%)以下的,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10%(含10%)以下;
3、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含10%)以下;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含10%)以下,或绝对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含10%)以下;
6、其他不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交易事项。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本款中的交易事项是指: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贷款、风险投资等,但不包括委托理财);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等。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