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ST 威达 公告编号:2011-023
威达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1年 9月29日,威达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威达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北京盛达振兴实业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570 号),核准本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北京盛达振兴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盛达”)发行230,497,482股股份、向赤峰红烨投资有限公司发行53,628,308股股份、向王彦峰发行42,914,230股股份、向王伟发行37,586,147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本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该批复自核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同日,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达集团”)、北京盛达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盛达振兴实业有限公司、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威达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571号),核准豁免盛达集团、北京盛达因以资产认购本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而增持公司230,497,482股股份,导致合计持有本公司263,233,482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2.13%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并对盛达集团、北京盛达公告本公司收购报告书无异议。
本公司将按照上述核准文件以及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协议约定办理实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并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劵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实施进展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威达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