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07 股票简称:天业股份 编号:临2011-029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补充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9月29日上午9点30分,在济南市高新开发区新宇南路1号济南国际会展中心A区三楼会议室现场召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人,代表股份16479071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21151200股的51.31%。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曾昭秦先生因公出差,会议由副董事长冯玉露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山东经信纬义律师事务所王波涛律师、马大山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由于公司2010年度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同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2115.12万元,现将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
修改第一章第六条
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058.1794万元。……”
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115.12万元。……”
修改第三章第十九条
原为“公司股份总数为16058.1794万股,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现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32115.12万股,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同意1647907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山东经信纬义律师事务所王波涛、马大山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经信纬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经信纬义律意见(2011)第016号)。
特此公告。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