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获中国银行间
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07 证券简称:金陵饭店 公告编号:临2011-009号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获中国银行间
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公告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1年6月30日,本公司召开的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批准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
2011年9月29日,本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1]CP199号),2011年9月23日该协会召开了2011年第42次注册会议,决定接受本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并就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1、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人民币4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 年内有效,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2、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短期融资券,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
本公司将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并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规则》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做好公司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兑付及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01007 证券简称:金陵饭店 公告编号:临2011-010号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东所持部分国有股权转持给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的公告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社保基金会于2009年6月19日颁布的《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规定,本公司国有股东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江苏省出版印刷物资公司分别承担将其持有的部分本公司国有股权转持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的义务。其中: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应转持9,943,503股,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应转持683,616股,江苏省出版印刷物资公司应转持372,881股。
公司近日接到通知,上述股份转持事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应转持股份合计1100万股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二户持有。
特此公告。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