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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10-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11—052

      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10月8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68131502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30.82 %。公司 5 名董事、2 名监事、1名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白开军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681315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丁明明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关于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一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