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1-048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0月10日(周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了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主席黄红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10名,代表股份620,158,80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3.5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凯文(重庆)律师事务所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鉴于傅孝文先生和周健先生两名董事已于2011年9月16日书面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相关股东提名和公司董事会推选,本次股东大会补选何立为先生、李宇航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生效。
表决情况:本议案实行累投票,何立为先生获得表决权数619,785,806票,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总股份数的99.94%;李宇航先生获得表决权数619,785,806票,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总股份数的99.94%;均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总股份数1/2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20,158,80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形式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20,158,80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20,158,80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5、审议通过《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620,158,80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20,158,80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形式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增土地储备投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20,158,80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凯文(重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熊力、陈肖平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凯文(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十月十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1-049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1年9月30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黄一峰先生通知,黄一峰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900万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质押登记日为2011年9月30日,质押期限为一年,已于2011年9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目前,黄一峰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为47,253,96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08%),累计质押35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2%)。
本公司于2011年9月30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王小琴女士通知,王小琴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940万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质押登记日为2011年9月30日,质押期限为一年,已于2011年9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目前,王小琴女士共持有本公司股份为26,766,22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1%),累计质押194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7%)。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