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458 股票简称:时代新材 编号:临2011-026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的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0月12日上午9时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株洲市天元区海天路18号时代新材工业园203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曾鸿平先生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3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204,778,721股,占公司总股本517,341,440股的39.5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曾鸿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情况 | ||
赞成票数 | 赞成比例 | 是否通过 | ||
1 | 关于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 204,778,721 | 100% | 是 |
2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就本次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事宜进行授权的议案 | 204,778,721 | 100% | 是 |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陈金山、唐建平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律师认为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