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11-032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1年10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公司股份229,725,000股,占公司总股数427,225,000股的53.771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公司高管、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勇军先生主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经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229,725,000股,占参加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参加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参加表决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见证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市颐合律师事务所杨玉华律师、高平均律师见证了本次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和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市颐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