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产经新闻
  • 5:财经海外
  • 6:观点·专栏
  • 7:公 司
  • 8:公司纵深
  • 9:公司前沿
  • 10:公司·价值
  • 11:专版
  • 12:特别报道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资金·期货
  • A6:市场·观察
  • A7:专版
  • A8:市场·调查
  • B1:披 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化解经济淤滞须从支持小微企业入手
  • 顶不住调控叠加 房地产商信心滑入“谷底”
  • 甲醇期货获准生证
    门槛约1.6万元(上接封一)
  • 广州南沙规划方案出台 有望成国家级新区
  • 中小企业发展有望及时获资金支持
  • 第六届欧洽会下周在成都开幕
  • 两公司IPO申请17日上会
  •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法律体系待完善
  •  
    2011年10月14日   按日期查找
    2版:要闻 上一版  下一版
     
     
     
       | 2版:要闻
    化解经济淤滞须从支持小微企业入手
    顶不住调控叠加 房地产商信心滑入“谷底”
    甲醇期货获准生证
    门槛约1.6万元(上接封一)
    广州南沙规划方案出台 有望成国家级新区
    中小企业发展有望及时获资金支持
    第六届欧洽会下周在成都开幕
    两公司IPO申请17日上会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法律体系待完善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化解经济淤滞须从支持小微企业入手
    2011-10-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亚夫

      鹏华基金邀您关注

      □作者 亚夫

      作者系

      本报首席编辑

      由温州企业资金链断裂引爆的小微型企业融资难问题,终于有了新的解决办法。据报,国务院常务会议日前研究确定了支持小微型企业发展的9类措施。其中,6类是金融措施,3类是财税措施。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把支持小微型企业发展作为重要任务,制定有关政策,切实抓好落实。

      尽管温州的问题最近有点突出,其原因也不简单,但由此触发的对小微型企业的关注,却是一件迟来的好事,因为这确实点到了小微型企业的痛处。如果这些金融与财税措施能够落实到位,金融服务也能够有所改善,相信对这类企业发展是有帮助的。

      说到小微型企业,自然要把它与大中型企业做对比。长期以来,在人们的印象中,无论是讲经济统计还是确定金融与财政服务对象,都把规模以上企业作为统计与服务目标,很少提到小微型企业。所谓“规模以上企业”是指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以上的企业,其中有不少是国有企业。

      讲到小微型企业,甚至连个概念都很模糊。比如,直到今年6月才由工信部等四部委重新明确了划型标准。根据新标准,在工业行业中,员工在20人及以上,营业收入在300万元及以上者,为小企业;员工在20人以下,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者,则为微型企业。在零售业中,员工在10人及以上,营业收入在100万元及以上者,为小企业;员工在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者,为微型企业。在餐饮业中,员工在10人及以上,营业收入在100万元及以上者,为小企业;员工在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在100万元以下者,为微型企业。

      诸如此类,还有对建筑和运输等行业中的小企业和微型企业的划分。其中,其他未列明行业,如果员工在10人及以上者,为小型企业;员工在10人以下者,为微型企业。根据这样的标准,显然,对小企业和微型企业的划分,主要是以营业收入和员工数量来区别的。

      事实上,小企业和微型企业就像毛细血管一样,分布在经济肌体的各个地方,虽然它们的数量很大、范围很广及吸纳的劳动力最多,却又是最分散、最弱势即最少得到关照的一个群体,很难得到有效的扶持和周到的银行服务。甚至不仅缺少关怀,有时还受到歧视。一有风吹草动,它们更是最容易受伤。

      现在,根据新规,这些小微型企业或许有福了。比如,在6条金融措施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加大对小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这一条最实在。据此,商业银行应加大对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小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确保贷款用于这类企业的正常经营。真要做到这样,相信企业就能够免受高利贷之苦了。

      另外,第三条提出,要拓宽小微型企业的融资渠道。扩大其集合票据、集合债券、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规模,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等融资工具。显然,这是想利用证券市场为小微型企业打通资金流脉。同时也提出,要推进交易所市场和场外市场建设,改善小微型企业的股权质押环境,发展小微型企业的贷款保证保险与信用保险。这都是有用的措施。

      在具体的金融服务与监管方面,相关措施也比较贴心。如第二条提出,除银团贷款外,禁止商业银行对小微型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在第四、五和六条中提出,要强化对小微型企业的金融服务,适当提高对小微型企业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有效遏制民间高利贷倾向。这些措施都是当前小微企业非常关心的。

      在财税方面的措施则包括,提高小微型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扩大范围并延长其减半征收所得税的政策期限,对金融机构向小微型企业贷款合同三年内免征印花税。同时,扩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规模,以扶持小微型企业;进一步清理取消和减免部分涉企收费。这些措施虽然对小微型企业来说是涓涓细流,但都是真金白银的支持,是非常实在的。

      只是这些措施都是要由银行与财税部门来操作实施的。商业银行肯这么干吗?财税部门肯不厌其烦为一家家提供服务吗?这些还都有待观察。但不管怎么说,小微型企业是毛细血管,只有它们健康了,整个经济肌体才会健康。这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