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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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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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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10-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1—061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将于2011年10月14日开市起复牌。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0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10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保荐代表人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牟金香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为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一致同意为江苏联化向国内各类商业银行的融资(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外币贷款、信用证开证、进出口押汇、打包贷款、银行保函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担保期限三年(自其银行融资发生之日起),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64)。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联董事张有志先生、彭寅生先生回避表决。

    《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1-063)。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律师均发表了意见,相关意见详细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关联董事张有志先生、彭寅生先生回避表决。

    《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有志先生、彭寅生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如下相关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派息等事项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办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相关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和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7、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及不得转让的标的股票的锁定事宜;

    8、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计划进行管理;

    10、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第二至四项议案尚需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按有关程序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1—062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0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10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1-063)。

    监事会对首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意见的详细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1—064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联化”)向国内各类商业银行的融资(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外币贷款、信用证开证、进出口押汇、打包贷款、银行保函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担保期限三年(自其银行融资发生之日起),占公司截止2011年6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10%。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2011年10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3年10月31日

    3、注册地址:响水县陈家港化工园区内

    4、法定代表人:樊小彬

    5、注册资本:57,958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为精细化工产品制造(凭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许可意见书核定的产品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为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品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7、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8、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以下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单位:万元

    项 目2011年6月30日2010年12月31日
    总资产124,553.4175,378.76
    负 债49,260.0947,625.48
    净资产81,293.3331,303.28
     2011年1-6月2010年度
    营业收入42,700.2361,846.74
    利润总额5,559.8410,421.57
    净利润4,709.058,171.38

    三、担保主要内容 

    1、担保人名称: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名称: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限:三年(自其银行融资发生之日起)

    5、担保金额: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

    上述担保是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苏联化提供的最大担保额度,为连带责任保证。在担保额度内,将按实际担保金额签署具体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1、为保证江苏联化经营进一步拓展所需,同意为江苏联化向国内各类商业银行的融资(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外币贷款、信用证开证、进出口押汇、打包贷款、银行保函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担保期限三年(自其银行融资发生之日起),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文件。

    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同时其为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随时监控和掌握其财务运转状况,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较小。

    2、被担保人江苏联化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该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57,958万元,本公司持股比例为99.31%,公司全资子公司进出口公司持股比例为0.69%。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500万元,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0,547.88万元,占公司截止2011年6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的7.92%,其中对进出口公司担保余额为4,875.88万元,对江苏联化担保余额为5,672万元, 对小额贷款公司担保余额为2,500万元。除此之外,公司没有发生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其它任何法人和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若本次对外担保生效,则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总额度不超过4亿元(其中对进出口公司担保不超过2亿元,对江苏联化担保不超过1.50亿元,对小额贷款公司担保不超过5,000万元),占公司截止2011年6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4.27%。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