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11-02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1年10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10月10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6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传福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补选李连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补选李连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审核委员会以及战略委员会的成员,并担任提名委员会主席。
二、《关于制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制订的《内部审计制度》。
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内部审计制度》。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根据目前公司董事会的组成情况,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于2011年9月21日对公司下发的《关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情况的监管意见》,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具体如下:
原第一百一十一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
修订为: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
修订后的《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将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备查文件: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11-027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1年10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10月10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监事5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俊卿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全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治理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及取得的成果,进一步促进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备查文件: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11-02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健全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建立规范公司运作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深圳证监局《关于做好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07〕14 号)、《关于做好2009年上市公司治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09〕65 号)、深交所《关于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深证上〔2007〕39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了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工作小组(以下简称“专项工作小组”),由董事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治理自查整改工作。现将专项活动及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1、自查情况
公司从2011年8月25日起,切实开展了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并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由董事长王传福先生担任组长和第一责任人,指导董事会办公室、会计部、审计部成员全面开展公司治理自查整改工作。在自查工作的基础上,公司专项工作小组完成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1年9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
2、接受公众评议情况
2011年9月10日至9月24日为此次专项活动的公众评议阶段。公司于2011年9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中公告了专门的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以听取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指定专人负责整理收集各方评议意见。截止公众评议结束之日,公司未收到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关于公司治理的评议或意见。
3、接受深圳监管局的检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监管局”)于2011年9月14日对公司的治理情况及治理专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于2011年9月21日对公司下发了《关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情况的监管意见》,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给公司提出了宝贵的建议。
二、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针对公司自查和深圳监管局检查发现的问题,专项工作小组制定了严密的整改计划,及时进行了整改。
(一)公司自查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在战略发展、内部审计、薪酬与考核、人才选拔等各个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整改情况:
公司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修改完善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实施细则,并于2011年9月30日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在巨潮资讯网上予以披露。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将按照完善后的实施细则强化专门委员会的责任,全面定期地开展相关工作,真正对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发挥作用。各专业委员会将为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经营管理、风险控制、高管及后备人才选聘、高管绩效考核、内控及内部审计等方面提供专业意见,进一步提高公司科学决策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提升公司价值,为加强公司治理做出贡献。
2、提名委员会设置有待完善。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现由四名董事组成,具体成员为:王传福、吕向阳、李东和武常岐,因前任提名委员会主席林佑任任期已满,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目前暂由王传福代为召集会议。
整改情况:
2011年9月9日,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并厘定其酬金的议案》,补选李连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新成员,担任独立董事。
2011年10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李连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补选李连和先生为提名委员会成员,并由其担任提名委员会主席,负责召集提名委员会。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学习和培训需进一步加强。公司一贯重视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规范治理与信息披露领域的培训。随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的不断深化,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也做了较多修订,对公司相关人员及时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新修订各项法规文件的学习与掌握要进一步加强。
整改情况:
公司组织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了《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通过学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透明意识、规范意识、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得到了强化和提高。
今后,公司将持续的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培训,并积极参加监管部门和交易所组织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将外部培训与自身提高相结合。董事会办公室会负责收集整理最新的法律法规、监管信息,保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政策环境的及时了解和深入贯彻。
4、三会文件需进一步完善。三会记录中发言记录不够全面,需进一步完善记录发言要点,提高三会记录水平。
整改情况:
2011年9月,公司修改完善了三会议事规则,并于2011年9月30日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在巨潮资讯网上予以披露。自2011年9月起,公司的三会记录均如实完整的记录了发言要点,严格按照修订后三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做好三会记录。
5、公司内部管理流程及制度。公司内部各个具体重要事项的详细管理流程及制度已比较健全,已经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制定了一系列制度,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买卖股票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重大信息内部保密、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等尚在修改完善中。
整改情况:
公司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修改完善了一系列管理制度。
2011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独立董事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管理制度以及三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
2011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部审计制度》。
通过上述修订和完善,公司的各项制度及规则更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更加切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便于后期的操作执行。
(二)深圳证监局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公司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2011年6月至今,公司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不足《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的规定人数。
整改情况:
2011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将《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修订为“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2、“三会”运作不规范。公司股东大会存在缺少表决票、监票不规范的情形,违反了《公司章程》第八十条关于“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监票”的规定。
整改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修改完善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于2011年9月30日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在巨潮资讯网上予以披露。
2011年9月9日,公司召开了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该次会议已经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完善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监票,并建立了包含股东大会文件、表决票等完整的股东大会档案。
3、信息披露缺少书面审批。公司对外发布临时公告,未经相关责任人审批,违反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关于临时公告应经“董事会秘书审查并签字”、“董事长批准并签字”的规定。
整改情况: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完善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于2011年9月30日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在巨潮资讯网上予以披露。
自2011年9月26日起,公司已经按照监管要求及完善后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在董事会秘书、董事长或董事会书面审批后进行信息披露,并建立好信息披露档案。
4、投资者接待工作不规范。公司在接待投资者时,未要求对方签署承诺,未对投资者接待工作进行记录,未建立投资者接待工作档案,投资者接待工作尚待规范。
整改情况:
自2011年9月26日起,公司已经按照监管要求,在接待投资者时要求对方签署深交所指定格式的承诺函,并对投资者接待情况作好工作记录,建立起投资者接待工作档案。另外,公司制订及完善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和《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管理制度》,并于2011年9月30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以进一步规范投资者的接待工作。
三、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总结
通过公司专项治理活动的持续开展,公司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勤勉尽责和规范运作意识普遍增强,日常运作更加规范,透明度和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司专项治理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公司将继续以此次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长抓不懈,持续认真地做好公司治理工作,不断克服公司治理中的薄弱环节,构筑保障公司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以持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