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1-20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二、会议通知情况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在2011年9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已经披露。
三、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1年10月13日(星期四)9:00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1年10月12日15:00至2011年10月13日15:00;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11年10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机场路32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旭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证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708178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5.50%。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70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4.63%;
2、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8178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87%;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山东天锦律师事务所刘桂林、丛林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五、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0815872股,反对200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0.01%、0%。
该议案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0815872股,反对200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0.01%、0%。
六、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情况
本次会议由山东天锦律师事务所刘桂林、丛林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和会议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会议备查文件
1、《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省天锦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