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通知,按照国家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和中央企业布局结构调整的要求,拟以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以及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吉林、上海等14个省(区、市)公司所属辅业单位重组组建的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11年9月28日在国家工商总局完成注册登记。
根据《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11]103号),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亿元人民币,由国家出资,分期到位。首期出资为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2010年12月31日的国有权益数。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范集湘;经营范围包括境内外水电、火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及送变电工程和水利、水务工程总承包与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安装、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咨询、监理、设备检修及相关设备的制造、修理、租赁;电力项目开发、投资、建设、管理、销售;境内外公路、铁路、港口、航道、机场、房屋、市政工程、城市轨道、环境工程、矿山、冶炼及石油化工的勘察设计、施工安装、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咨询、监理、设备检修及相关设备制造修理租赁、开发、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生产销售;招标业务;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投资、管理;物流仓储。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后,为国务院国资委的全资企业,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控制本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仍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范集湘等11人任职的通知》(国资任字[2011]92号),本公司董事长范集湘已经国务院国资委任命为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的王彤宙、黄保东、袁柏松、李跃平、孙璀五人已经国务院国资委提名为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选,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将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国资任字[2011]92号文件的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事项。
特此公告。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