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的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林金桐 | 独立董事 | 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邵太良先生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邵太良 |
张武平 | 独立董事 | 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吕启明先生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吕启明 |
孙文恒 | 董事 | 因在外地,委托常学群先生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常学群 |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常学群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王龙声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王志臣 |
公司负责人常学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龙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志臣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064,222,158.55 | 2,785,806,096.31 | 9.99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654,868,403.90 | 1,495,822,098.40 | 10.63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865 | 2.656 | 7.869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22,736,030.33 | 不适用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213 | 不适用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472,859.21 | 71,325,588.20 | 47.927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0 | 0.125 | 42.857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9 | 0.115 | 125.00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0 | 0.125 | 42.857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363 | 4.633 | 增加0.107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337 | 4.282 | 增加0.17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04,468.95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544,174.00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835,679.56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3,396.75 |
所得税影响额 | -878,878.14 |
合计 | 5,409,903.22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56,993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12,970,585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 | 2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北京北邮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14,620,089 | 人民币普通股 |
国际商业机器(中国)有限公司 | 5,917,159 | 人民币普通股 |
东海证券-交行-东风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5,732,675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8C-CT001沪 | 4,499,974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 | 3,7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林良忠 | 3,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马兴乔 | 2,489,999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商外贸有限公司 | 2,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资产负债表指标变化情况: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 | 2011年9月30日 | 2010年12月31日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581,855.13 | -1,581,855.13 | -100.00% | |
2 | 应收账款 | 379,735,171.98 | 241,968,510.42 | 137,766,661.56 | 56.94% |
3 | 其他应收款 | 191,514,158.93 | 142,796,741.38 | 48,717,417.55 | 34.12% |
4 | 开发支出 | 71,815,232.11 | 51,501,165.98 | 20,314,066.13 | 39.44% |
5 | 应付票据 | 0.00 | 70,000,000.00 | -70,000,000.00 | -100.00% |
6 | 应交税费 | 21,502,483.68 | 13,395,461.00 | 8,107,022.68 | 60.52% |
7 | 应付利息 | 0.00 | 1,327,500.00 | -1,327,500.00 | -100.00% |
8 | 应付股利 | 6,376,383.72 | 727,854.47 | 5,648,529.25 | 776.05% |
9 | 其他应付款 | 623,765,243.84 | 458,445,555.24 | 165,319,688.60 | 36.06% |
10 | 资本公积 | 427,746,727.3 | 326,291,828.3 | 101,454,899.00 | 31.09% |
11 | 少数股东权益 | 1,951,051.20 | 4,546,034.66 | -2,594,983.46 | -57.08% |
资产负债表指标变动原因分析:
1)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金额较期初减少100%,主要系本期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所致;
2) 应收账款:应收账款期末金额较期初增加56.94%,主要系公司在本报告期加大项目验收力度,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收入增加,以便加强后期回款所致;
3)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期末金额较期初增加34.12%,主要系报告期内往来款增加所致;
4)开发支出:开发支出期末金额较期初增加39.44%,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5) 应付票据:应付票据期末金额较期初减少100.00%,主要系公司支付到期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6) 应交税费:应交税费期末金额较期初增加60.52%,主要系应交增值税、应交营业税及应交企业所得税的增加所致;
7) 应付利息:应付利息期末金额较期初减少100.00%,主要系本报告期支付了应付华夏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的贷款利息所致;
8) 应付股利:应付股利较期初增加776.05%,主要系本报告期对2010 年度的利润进行了分红,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领取股利所致;
9) 其他应付款:其他应付款期末金额较期初增加36.06%,主要系本报告期预收亿阳集团关于“南京长江三桥”股权转让款形成的其他应付款所致;
10)资本公积:资本公积期末金额较期初增加31.09%,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产生的股本溢价以及股权费用摊销所致;
11) 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权益较期初减少57.08%,主要系公司去年4季度投资的子公司在经营初期产生暂时性亏损所致。
(2)报告期内利润表指标变化情况: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 | 2011年1—9月 | 2010年1—9月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2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0.00 | -816,293.94 | 816,293.94 | 100.00% |
3 | 投资收益 | 153,463.22 | -226,610.12 | 380,073.34 | 167.72% |
4 | 营业外收入 | 6,666,249.05 | 3,386,202.14 | 3,280,046.91 | 96.87% |
5 | 营业外支出 | 278,474.87 | 212,080.08 | 66,394.79 | 31.31% |
6 | 少数股东损益 | -2,594,983.46 | -902,081.14 | -1,692,902.32 | -187.67% |
利润表指标变动原因分析:
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100.00%,系去年同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发生损失所致;
2) 投资收益:报告期内,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167.72%,主要系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投资收益所致;
3) 营业外收入: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96.87%,主要系全资子公司亿阳安全收到的政府补助500 万元所致;
4) 营业外支出: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增加31.31%,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处置固定资产产生的营业外支出增加所致;
5) 少数股东损益:报告期内,少数股东损益较去年同期减少187.67%,主要系公司的子公司在报告期内产生暂时性亏损所致。
(3)报告期内现金流量表指标变化情况: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 | 2011 年1—9月 | 2010 年1—9月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2,736,030.33 | -56,013,973.85 | -66,722,056.48 | -119.12% |
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0,594,143.85 | 52,365,259.80 | 88,228,884.05 | 168.49% |
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784,358.19 | 109,815,435.25 | -76,031,077.06 | -69.24% |
现金流量表指标变化分析: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减少119.12%,系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增加、支付给职工的现金增加以及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往来款项)增加所致;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增加168.49%,主要系去年同期购买上海亿阳信通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而本报告期无此投资业务;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减少69.24%,主要系本期比上年同期偿还借款增加,及支付股利增加所致。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正信审(2011)GF字第110004号)。有关强调事项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亿阳公司与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于2008年4月8日签定《股权收购协议书》,受让亿阳集团持有的南京长江第三大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长江三桥)10,800万股计10%的股权,受让金额54,000万元。因2008年南京长江三桥净现金流量归属于亿阳公司部分的实际完成2,014.51万元,与评估机构确认的净现金流量相比未完成1,128.95万元,表明未来南京长江三桥净现金流量的完成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对此,我们已在2008年、2009年审计报告中进行强调说明。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所述,亿阳公司于2009年8月5日与控股股东亿阳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向亿阳集团转让持南京长江三桥10%股权,总交易价款62,100万元人民币。双方协议约定,该交易价款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2009年11月4日内),亿阳集团向亿阳公司支付转让款10%,计6,210万元;首次付款后,亿阳集团按照每半年不低于15,000万元人民币向亿阳公司支付款项,直到全部付清为止,亿阳公司在收到亿阳集团支付的全部转让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协助亿阳集团办理股权过户等法律手续。亿阳公司于2009年11月13日,已收到首付转让价款6,210万元,2010年5月13日收到15,000万元,2010年11月12日收到15,000万元,但限于该项交易的特殊付款方式、涉及金额重大、期限较长、未来存在不确定因素,且首次付款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所以亿阳公司虽然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该交易事项做了充分披露,且表明该交易事项有了新的进展,但剩余款项在未来是否能及时、足额按照协议约定全部收回,并该长期股权投资权属转移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011年5月13日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经按照协议约定支付了第四期转让款1.5亿元(请参见本公司临2011-018号公告)。依据《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1年11月12日前再次向本公司支付第五笔转让款即最后一笔转让款10,890 万元。
3.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因本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持股比例发生变化。2011年6月10日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权益变动报告书,其中承诺:“确定在未来12个月内除引进战略投资者需要外将不再继续减持亿阳信通股份”。
此承诺正在履行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常学群
2011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亿阳信通 公告编号:临 2011-031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10月14日上午9点在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99号公司2232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常学群先生主持。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4人,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的股份127,946,886 股,占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5%。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12人,董事孙文恒先生以及独立董事张武平先生、林金桐先生因在外地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王涓女士因休产假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未名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提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三条的议案
赞成票数127,946,886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100%,
反对票数 0 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 0 %,
弃权票数 0 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 0 %。
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第七章第一百七十八条的议案
赞成票数127,946,886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100%,
反对票数 0 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 0 %,
弃权票数 0 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 0 %。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赞成票数127,946,886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100%,
反对票数 0 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 0 %,
弃权票数 0 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 0 %。
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关于续聘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赞成票数127,946,886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100%,
反对票数 0 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 0 %,
弃权票数 0 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 0 %。
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经北京市未名律师事务所吴维丁、杜庆春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未名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亿阳信通 公告编号:临2011-032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1年10月1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2011年9月29日公司以书面、E-Mail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了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应参加会议的董事15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12人;董事孙文恒先生因在外地,委托董事长常学群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林金桐先生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邵太良先生代表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张武平先生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吕启明先生代表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二、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4500万元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决定向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申请4500万元综合授信业务,授信期限16个月,授信的利息和费用、利率、担保及授信的延期、展期等条件由公司与贷款银行协商确定。
委托公司财务总监王龙声作为公司代理人,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办理有关事宜。
三、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不超过8000万元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同意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业务;
委托财务部刘蓓代表本公司与华夏银行签署有关借款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四、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1000万元,在深圳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出资1000万元,在深圳设立全资子公司,名称暂定为:深圳恒安科技有限公司(以工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主要经营新能源汽车配套设备的生产制造。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亿阳信通 公告编号:临2011-033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1年10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1年9月29日公司以书面、E-Mail和电话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监事王涓女士因休产假委托监事赵更书女士出席并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审议并经过表决,以全票同意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真阅读了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认为:
1、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10月14日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