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罗订坤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徐如科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徐如科 |
公司负责人罗订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如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如科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201,751,481.76 | 1,199,676,355.63 | 0.17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607,790,241.35 | 590,623,307.87 | 2.9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42 | 1.37 | 3.65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1,040,888.67 | 不适用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7 | 不适用 | |
报告期(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57,484.87 | 17,166,933.38 | 不适用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11 | 0.0402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69 | 0.0279 | -13.0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11 | 0.0402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0760 | 2.824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6550 | 1.990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8,632.1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340,000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62,170.47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048,660.19 |
所得税影响额 | -3,885.21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01,459.87 |
合计 | 5,239,776.75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43,011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湖南泓鑫控股有限公司 | 92,736,941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7,827,676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7,788,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四组合 | 7,083,22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宏源-建行-宏源内需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4,0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融金23号资金信托合同 | 3,101,18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高积鑫 | 2,543,133 | 人民币普通股 | |
吴小华 | 2,169,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徐海群 | 2,146,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银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113,139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减少212万系子公司湖南德海制药有限公司背书给供应商支付货款所致。应收账款增加1064万系新增合并单位湖南胜行贸易有限公司580万,湖南德海制药有限公司新增应收账款554万所致。其他应收款增加3400万主要是集团本部在报告期间出让土地产生应收款1500万,拨付具有投资性质款项1300万。在建工程增加1100万系淡水鱼食品分公司德山厂房工程所致。长期应付款减少360万系湖南德海制药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提前执行完毕。
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1034万系德山酒业增加广告投入和新增合并单位淡水鱼食品分公司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149.21%系本期支付具有投资性质的款项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减少152.17%系本期借款减少800万,比去年同期多支付利息200万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订坤
2011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编号:2011-026号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1年10月14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公司应表决董事5人,实际表决董事5人,全票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详见会计差错更正的提示性公告)
三、关于为深圳市金晟安智能系统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深圳市金晟安智能系统有限公司向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路支行的贷款伍佰万元原由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现到期需续贷,由于深圳市金晟安智能系统有限公司的股权已于2009年8月11日我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被湖南泓鑫控股有限公司收购,成为我公司的关联公司,但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转贷批复条件是原担保主体不能改变,所以我公司继续为深圳市金晟安智能系统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折合人民币叁佰伍拾万元授信的本息及相关费用等担保,具体授信币种、金额、期限、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授信形式及用途等以合同约定为准。
深圳金晟安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罗祖明。截止2011年9月30日,总资产14,047万元,净资产9,384万元,2011年1-9月净利润674万元。
由于为深圳市金晟安智能系统有限公司提供的此项担保为关联方担保,此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同意于2011年11月1日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题如下:
1、关于为深圳市金晟安智能系统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编号:2011-027号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1年10月14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杨锦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举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全体监事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是合理的,通过会计差错调整,公司财务报告能够更加准确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董事会有关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及相关原因和影响的说明。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编号:2011-028号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相结合方式于2011年9月30日发出,会议于2011 年10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以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要求,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予以更正,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会计差错事项的原因及性质说明
1、少数股东权益核算错误
本公司对部分子公司享有的权益在编制合并报表时未能按照其直接享有和间接享有的合计金额计算,导致少数股东权益和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核算金额错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本公司对少数股东权益与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金额予以会计更正。
2、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错误
本公司子公司湖南德山酒业营销有限公司应持有湖南德山酒业有限公司(原名“常德德山大曲酒业有限公司”)19%的股权,但由于基层会计人员未及时将其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本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金额予以会计更正。
二、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本公司2010年度及2010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影响
1、主要会计数据
科目 | 调整前 | 调整数 | 调整后 |
资本公积 | 111,103,298.88 | 4,732,178.50 | 115,835,477.38 |
未分配利润 | 9,229,450.92 | 1,500,277.23 | 10,729,728.15 |
少数股东权益 | 29,591,849.72 | -6,232,455.73 | 23,359,393.9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 73,196,958.32 | 66,252.09 | 73,263,210.41 |
长期股权投资 | 84,121,270.91 | 2,065,532.82 | 86,186,803.73 |
其他应付款 | 49,841,783.97 | 2,065,532.82 | 51,907,316.79 |
2、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调整前 | 调整数 | 调整后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714 | 0.0002 | 0.171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714 | 0.0002 | 0.171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76 | 0.0002 | 0.007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36 | -0.11 | 13.25 |
(二)对本公司2010年1-3季度及2011年1-3季度财务影响
因上述事项更正,对公司2010年1-3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增加数为172,155.34元,公司在编制2011年第3季度比较报表时已经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1,579,237.67元,更正事项对2011年1-3季度净利润无影响。
三、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意见
1、公司监事会于2011 年10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是合理的,通过会计差错调整,公司财务报告能够更加准确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董事会有关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及相关原因和影响的说明。
2、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1)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2)公司董事会已对上述情况进行了专项说明,该专项说明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会计差错更正情况。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项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四、关于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风险提示:
按照证监会计字[2004]1 号《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向投资者披露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风险提示: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会计师事务所尚未出具专项说明,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说明后,再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的正式公告。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10月14日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证券代码:600257 编号:2011-029号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更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接控股股东通知,经上海市工商局核准,控股股东名称由湖南泓鑫控股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泓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同时住所变更为上海市长宁区广顺路33号8幢363室,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罗祖亮,经营范围变更为:生物(除食品、药品)科技、能源环保、智能系统、网络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投资及管理:智能系统设备、机电设备的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上述变更后,控股股东的公司性质、所有权属、与本公司股权控制比例、控制关系均未发生任何变化。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编号:2011-030号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11年11月1日上午9∶00在湖南省常德市洞庭大道西段388号九楼会议室召开,会议方式为现场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为深圳市金晟安智能系统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至2011年10月21日下午收盘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
3、股东委托的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四、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股东请持如下资料办理股权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办理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交所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上交所股票帐户卡;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交所股票帐户卡;法人股东委托办理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上交所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1年10月26日(星期三),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五、其他事项
1、登记地点:公司董秘办
2、地 址:湖南省常德市洞庭大道西段388号
3、邮 编:415000
4、联 系 人:杨明、童菁
5、联系电话:0736-7252796
6、传 真:0736-7266736
7、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10月14日
附: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湖南洞庭水殖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
出席人签名: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