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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1-10-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钟崇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谭兆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简鹏

    公司负责人钟崇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兆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简鹏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10,173,899,861.507,497,291,692.8935.70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2,521,007,151.212,068,383,205.4121.8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1.9381.5921.887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636,744,472.84835.72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489393.939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02,557,811.87452,485,917.4368.73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790.348-11.23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570.278-36.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790.348-11.23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4719.72增加1.294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2515.73增加0.039个百分点

    注: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为1,300,530,485股。上年同期末,公司总股本为684,489,729股,上年同期(2010年7-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781,903.86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32,079,864.6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3,727,172.00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66,714,588.87
    债务重组损益1,500,792.38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61,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313,026.63
    所得税影响额-8,650,821.6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475,357.09
    合计91,422,212.54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63,330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605,433,571人民币普通股
    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285,215,836人民币普通股
    方威10,615,703人民币普通股
    王惠嘉2,216,690人民币普通股
    张立悦1,919,014人民币普通股
    李晓1,557,476人民币普通股

    张凤国1,528,145人民币普通股
    江铃汽车集团公司1,52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城景气行业龙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400,000人民币普通股
    喻杰1,400,00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7-9月),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2,557,811.8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8.731%,主要原因系公司抓住市场有利时机,强化管理,降本增效,使得公司产品盈利能力增强,企业整体效益提升。本年初至报告期期末,经营活动的现金净流量为636,744,472.84元,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原因系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产品结构,现款回款比例较高的螺纹钢等建材类产品的产销比重明显提高。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0年3月30日,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及相关事项(详见2010年2月26日、3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之《方大特钢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等相关公告、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司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已报中国证监会。8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由于公司本次申请文件中的相关资料已过有效期限,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尚未最终完成,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报送反馈意见书面回复并逐月予以公告。

    2011年4月12日,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延期的议案》,同意延长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决议和授权董事会的有效期十二个月,使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决议和授权董事会的有效期延长至自2011年3月30日届满后十二个月。

    2011年9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之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终止相关协议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申请文件的议案》等相关事项,由于目标资产业绩出现较大波动,未来经营业绩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拟终止上述购买资产行为,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该事项尚需2011年10月17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详见2011年9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之《方大特钢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2、本报告期末,公司实际控制人方威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并累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0,615,703股,占期末公司总股本的0.816%。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原控股股东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股改承诺及履行情况

    2005年,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时,公司原控股股东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作出承诺:

    ①所持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②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③在获得流通权后的三十六个月内,当且仅当公司股票价格不低于3.60元(当公司派发红股、转增股本、增资扩股包括可转换债券转换的股本、配股、派息等情况使股份数量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上述收盘价格做相应调整)时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股份;④在获得流通权后,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对公司的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35%。

    上述股改承诺中之前三项,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已严格履行完毕。

    2006 年末,经批准,公司实施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总股本增加。非公开发行股票后,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上述股改承诺中的35%最低持股比例实际自动稀释至16.62%。

    2011年3月,为更严格并有效地履行股改承诺,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提出优化方案,即同意将上述承诺之第四项"在获得流通权后,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对公司的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35%"优化为:"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自股东大会通过本次优化方案后3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价格不低于15.00元(当公司派发红股、转增股本、增资扩股包括可转换债券转换的股本、配股、派息等情况使股份数量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上述价格做相应调整)。如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在上述36个月内以低于15.00元的价格出售股份,所获取收益全部归属于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上述优化方案业已经2011年4月8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类别股东表决,并审议通过,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将按照该优化方案继续履行承诺。

    2、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要约收购报告书中承诺

    为有效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方威先生作出承诺:

    (1)承诺人及其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上市公司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

    (2)如上市公司认定承诺人或其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则承诺人将在上市公司提出异议后自行或要求相关企业尽快将上述业务和资产按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后的公允价格转让与上市公司。如尚不具备条件的,根据上市公司业务发展战略需求,由上市公司选择是否购买。

    (3)保证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章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大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利润分配情况。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崇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