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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1-10-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1-29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0月14日上午10时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东阳市蓝天白云会展中心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彭涛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本871,789,092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6名,代表股数450,109,6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6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广厦(南京)房地产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拟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26,573,2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任穗、徐春辉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浙江广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十月十四日